新華社發趙乃育作
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預算報告中,仍然存在“說不清道不明”之處,不僅讓人“霧裏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錢花招”。要從根本上遏制公款浪費、貪污腐敗現象,首先必須消滅預算外的收入和支出,全面深入審查每一項預算,杜絕尋租空間。其次,加大監督力度,對於違反預算法的行爲,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