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筆者打開汕頭市南澳縣人民法院的網頁,發現該法院民事、刑事、行政和審判監督裁判文書均可上網查閱,近期開庭排期的案件也全部上網。南澳法院院長劉育生介紹,從去年6月以來,該院向全社會承諾所有法律未禁止公開的裁判文書,一律在網上向社會公開。此前,省高院院長鄭鄂曾要求加大司法公開的力度,要讓全省所有的裁判文書均能在網上查閱。
●南方日報記者戎明昌通訊員宿華文林兆福
亮點
1
該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全部通過汕頭法院網和南澳法院網同時予以公開
2
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裁判文書不予上網公開的申請。雙方當事人都向法院提出申請,或者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並有正當理由的,裁判文書可以不予上網公開
3
對上網公開的裁判文書中當事人的基本身份情況和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內容進行相應的技術處理。如將當事人姓名的第一個字改爲“某”字,將身份證後四位改爲XXXX
4
建設了全省第一個高清數字法庭,可實時進行庭審直播
5
啓用遠程電子簽章,使困擾下屬法庭多年的難題迎刃而解
裁判文書上網“冷熱不均”
裁判文書公開是司法公開的重要一環。根據法律規定,除涉及國家祕密、審判祕密、當事人隱私及未成年人案件等之外,裁判文書原則上均應公開。但在實際執行中,因爲信息化程度的制約,或因爲思想不夠解放,很多法院未能將所有的裁判文書上網,而是“挑選性”地上網。
對此,省高院院長鄭鄂有很精闢的論述:“裁判文書上網,法官當然會有壓力……公開了裁判文書,你想他能不好好斷案嗎?多少眼睛在盯着,寫個錯別字別人都笑話的。”他還說,公開一方面既是對法官的監督,另一方面也是讓法官提高自身的素質,展示自身的形象。筆者瞭解到,受客觀或主觀原因影響,我省各法院在裁判文書公開上呈現出“冷熱不均”的情況。
筆者瀏覽了全省多個法院網站,發現中級人民法院情況稍好,上網的裁判文書較多。但區縣一級法院裁判文書的公開情況就不容樂觀。如筆者隨機打開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法院網站,發現在裁判文書公開一欄中,僅有速裁庭有裁判文書上網,民一、民二、民三和刑事庭、行政庭、審監、執行等庭室,公開的裁判文書數爲零。遂溪縣人民法院的網站更爲簡單,上面僅僅羅列了“本院概況”、“領導班子”、“審務公開”、“法院動態”等欄目,根本沒有關於裁判文書公開的內容。
發達地區法院的情況就要好得多了。如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的網站中,裁判文書公開的程度非常高。該院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判決書,執行案件的執行異議裁定書及其他行使執行裁決權的裁定書均能在網上查到。同時,爲保護當事人隱私,該院所發佈文書均已對當事人基本信息等作刪除、隱去等技術處理。
南澳法院司法公開力度大
南澳縣是位於汕頭市的一個海島小縣,轄內人口不足十萬人。南澳法院是我省較小的縣級人民法院,目前在編人員39名,法官只有10多名。2012年,該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57件,結案247件。此外,該院2012年審結了165件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127件,調撤率達到73.8%。管轄人口較少,受理案件較少,但審結率高,案件質量也高。爲推動法院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南澳法院領導班子決定把突破口定在司法公開上。把凡是能公開的司法活動全部對社會公開,確保讓司法活動在陽光下進行,以此來提升法院工作。
南澳法院專門制定了《關於生效裁判文書上網公開的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該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全部通過汕頭法院網和南澳法院網同時予以公開。筆者在該網站上看到,今年以來審結的15宗案件,以及去年下半年以來的所有案件,都能在網上查到。
爲了保護當事人隱私,該辦法特別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裁判文書不予上網公開的申請。雙方當事人都向法院提出申請,或者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並有正當理由的,裁判文書可以不予上網公開。但裁判文書具有法院適用指導意義的,不受當事人申請的影響,應當上網公開。
南澳法院對裁判文書的公開還作出了更多人性化的考慮。如案件承辦部門應當對上網公開的裁判文書中當事人的基本身份情況和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內容進行相應的技術處理。如將當事人姓名的第一個字改爲“某”字,將身份證後四位改爲××××。
筆者還了解到,建立了規章制度之後,案件承辦部門在裁判文書生效的當月,就可將上網的電子文檔送到法院研究室;研究室只需一名專門人員,根據分管院長的意見,對裁判文書進行上傳、更新和刪除。也就是說,就裁判文書公開工作來說,人力成本並不高。南澳法院作爲一個邊遠海島小法院,能高質量地完成省高院的要求,加大公開裁判文書的力度,此舉對於信息化程度較低的粵東西北不發達地區法院,無疑有非常大的借鑑作用。
安裝統一電子簽章系統
南澳法院依託裁判文書全部上網的勇氣與決心,還建設了全省第一個高清數字法庭,可實時進行庭審直播。今年以來,就在汕頭法庭網上進行了四場庭審直播。
除此之外,南澳法院還啓用了遠程電子簽章,使困擾下屬法庭多年的難題迎刃而解。南澳法院轄下的雲澳法庭地處偏遠,是南澳縣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從雲澳法庭到縣法法院機關往返一趟需30多公里車程。在遠程電子簽章啓用之前,雲澳法庭的辦案人員常常不得不爲了法律文書上的一個公章,每天多次往返奔波於法庭與縣法院之間的山路上。這在無形中加大了法庭的辦案難度,而且也增加了當事人訴訟時間、交通費、差旅費等費用。
爲了提升司法效率,南澳法院去年作出決定,積極爭取上級法院在資金、技術、人員上的支持,統一啓用電子簽章系統。通過一年多的努力,南澳法院已全部統一安裝了電子印章系統,並特別爲雲澳法庭添購了專業的彩色激光打印機,配備了專門電腦,培訓了書記員。截至去年年底,南澳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已完全實現了審判文書的電子簽章。
2012年5月31日,雲澳法庭受理了一宗離婚案件,原告溫女士家住紫金縣,但爲了生計在深圳打工,被告王先生在東莞打工。由於雙方當事人都在異地,且對立情緒較大,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庭每通知一方當事人到庭都得提前一個星期。幾經調解之下,法官終於做通了雙方的思想工作,雙方自願達成協議。庭審結束後不到十分鐘,當事人就拿到了法庭出具的調解書。主辦法官說:“要是在過去,這樣的案件,當事人至少還得再來法庭一兩趟,根本不可能庭審後當場拿到法律文書。是遠程電子簽章讓他們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及旅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