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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張建輝 |
近日,湖南醴陵市委書記蔣永清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湖南省紀委立案調查。身為市委書記的蔣永清親自擔任一個招商項目的“指揮部政委”,該招商項目曾涉嫌“污染”被株洲責令搬遷;企業到醴陵“圈地”1500多畝,土地出讓金政府幾乎全額返還企業,政府還將投入10多億巨資;政府組團到企業考察每人獲贈金條;項目未通過環評審批匆匆上馬……這樣的招商,迷霧重重。
被株洲遷出的“重大污染源”,受到醴陵隆重引進
在湖南醴陵,記者持續數月關注一個備受爭議的招商項目,因為身為市委書記的蔣永清親自擔任該項目的“指揮部政委”,一度鬧得滿城風雨。
2013年2月底,記者來到正在建設的醴陵東富工業園,記者和當地群眾攀談,盡管市裡一再宣稱這個“旗濱玻璃”招商項目環保達標,但人們表示懷疑,擔心今後擺脫不掉“受污染的日子”。
2012年5月,醴陵市政府與株洲旗濱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相關協議,株洲旗濱集團將位於株洲市石峰區內的浮法玻璃生產線及相關配套設施整體搬遷至醴陵經濟開發區(後改為醴陵東富工業園區),項目投資號稱50億元,建成後生產規模將達到每天3700噸玻璃。
對於旗濱玻璃項目,醴陵市政協在給醴陵市委的調查報告中寫道:株洲市下大力氣將重大污染源的旗濱玻璃集團遷出,醴陵不應作為“政治任務”引進。
記者趕到尚未搬遷的株洲旗濱玻璃集團生產區采訪,周邊居民對該企業的污染情況充滿怨言。據株洲當地媒體報道,從2010年開始,株洲市對清水塘工業園區進行大規模改造,要求包括旗濱玻璃集團在內的17家污染企業限期搬遷或關閉。
湖南省環保廳在給舉報者的復函中,確認舉報者反映的旗濱玻璃污染問題存在,存在污染物燃料、污染源物排放不達標等事實。
接近“零地價”拿地1500畝以上,國土局長不知情
3月22日,醴陵政府網顯示,根據項目建設需要,旗濱玻璃集團總用地已達1886畝。這個數字,大大超出當初的協議范圍。
記者從醴陵市國土資源局長周旺炎那裡了解到,旗濱玻璃項目所用土地到底是什麼土地性質、到底經過怎樣的程序,作為局長,他全部不知情。
根據協議,醴陵市縣確定土地掛牌價格為工業用地的評估地價每畝20.02萬元,並按這個價格出讓給旗濱玻璃集團1000畝土地。在企業交納土地出讓金3個月內,政府按照每畝18.02萬元的標准以產業發展基金的名義獎勵給旗濱玻璃集團。也就是說,旗濱玻璃集團實際是以每畝2萬元的價格拿地,僅此一項醴陵市就“獎勵、補償”給企業超過1.8億元。接近“零地價”拿地,一度引起公眾“不可理解”的質疑。
不僅如此,醴陵市政府還和同屬“旗濱系”的株洲旗濱置業公司簽訂《商住用地開發合同》,醴陵市在城區為其提供500畝的配套商住用地。企業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超出每畝35萬元的土地出讓金,由政府通過企業發展基金賬戶再獎勵給企業用於發展。據調查,目前城區土地保守價格都在每畝100萬元以上,這樣醴陵政府又“獎勵”給企業至少3.25億元。
就這樣,旗濱玻璃集團表面上按政策支付了土地出讓金,事實上幾乎是以“零地價”得到醴陵市1500畝土地。
“大投入”至少17.17億元,被指不該慷財政之慨
“投資如此大的項目醴陵能招來,剛開始我們都很振奮。但隨後分析起來並非如此。”2012年11月卸任的原醴陵市政協主席陳立耀對記者說,統合醴陵市政協專門調查所得出的數據,需要的支出項加上超過5億的土地出讓金返還,醴陵市將為接納旗濱玻璃集團項目投入至少17.17億元,堪稱“大投入”!
醴陵市“大投入”之後,產出情況如何?醴陵市政府有關部門曾測算過,旗濱玻璃集團項目落戶5年後纔能形成每年地方財政9323萬元。以此計算,醴陵市全部收回投資最快也要18.7年,堪稱“慢回報”!
“非金屬材料項目8年收不回投資就是賠錢項目。”醴陵市政協副主席陳建軍認為,醴陵市政府不該慷財政之慨,為一家民營企業的建設投入大量資金。
企業送金條,被指“賄賂式考察”
為了“打消”乾部群眾的疑慮和不滿,醴陵市於2012年6月至7月間專門組織市領導、市直機關負責人、鄉鎮領導及村民代表近百人,以政府考察團的名義分批去旗濱集團總部福建考察。
對此,醴陵市委常委、副市長湯雲輝介紹:“三天的考察都是旗濱集團花錢,來回都是飛機,住的是五星級大酒店,喝的是茅臺,游玩當地的景點,真正用在企業考察的時間還不到一個半小時。”
據了解,旗濱集團不僅全程提供了豪華服務,還向每名考察者贈送了一根5克重的千足金金條,每根金條都有一個質量證書,以證明純度和重量。
考察結束後,醴陵市還為每名參加考察的乾部發放了2000元的補助,不需要任何票據,只要去考察的,錢就會打到工資卡上。
“這不就是典型的‘賄賂式考察’嗎?”原醴陵市政協主席陳立耀說。
環評報告“不完整”項目搶先動工
政府考察團回來後,醴陵市政協正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旗濱玻璃項目一定要經過全面環評再上馬。
市政府很快復函,主要介紹項目前景,既沒有環評說明書,也沒有專家論證和市民聽證等相關說明。對於這個復函,醴陵市政協表示不能接受,隨即再次致函市委,請求就環評問題給以明確答復。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單位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應舉行論證會、聽證會等,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環評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未予批准的,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准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記者聯系到旗濱集團相關負責人,稱環評報告已於2013年元旦前完成。但知情者稱,沒有專家論證和市民聽證環節,這個環評報告是“不完整的”。
令陳立耀和眾多反對者遺憾的是,盡管依法必須前置的環評手續尚未取得,但是從2012年12月開始,旗濱項目還是破土動工了。
反對出讓,國土局長“意外”骨折
關於株洲旗濱玻璃項目招商,負責土地工作的醴陵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周旺炎告訴記者,從該項目開始進行土地手續的審批,他本人就對於近似於“零地價”供地提出反對。去年7月13日,周旺炎被有關部門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進行調查,並且在調查期間“意外”雙腿骨折。
去年6月21日,醴陵市與株洲旗濱玻璃集團合作項目舉行簽約儀式,這標志著旗濱玻璃項目正式落戶醴陵。
“當時的市委主要領導多次要求國土資源局按照協議辦理,我表示反對,如果市政府非要給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應該召開市委常委會,按有關財政程序辦理。”周旺炎說。
2013年1月,周旺炎在簽署了“斷腿是自己造成”及“自己確實有經濟問題”等兩份文件後被釋放。此時,他所強烈質疑的旗濱玻璃項目已經完成了全部征地手續,並在他還被限制自由的時候就破土動工了。
恢復自由後,周旺炎依舊擔任著醴陵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接著,他在互聯網上實名發帖,兩次反對醴陵市有關領導“零地價”供地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