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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市公安局召開創建“平安醫院”座談會。市公安局領導與本市部分醫院負責同志面對面,就醫患關係、醫療秩序及“號販子”、“醫托”等問題進行深入探討。記者獲悉,本市各級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強與綜治、民政、衛生、工商、綜合執法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積極維護和諧的醫患關係,繼續依法嚴格查處影響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醫護人員和廣大患者人身、財產安全。
多年來,市公安局深化平安天津建設,不斷推進平安社區、平安企業、平安交通、平安消防、平安高校、平安醫院等系列平安建設活動。在“平安醫院”建設中,公安機關先後組織開展打擊醫院“號販子”、“醫托”和整治醫院及周邊治安秩序等專項行動。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加強與衛生部門協調配合,已在全市57所二級以上醫院建立了警務室,並在15所市管醫院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控探頭900餘個,維護了醫院正常醫療秩序,提高了安全防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患者與醫生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還將進一步加強醫院及周邊治安、交通秩序整治,營造良好就醫治安環境,積極協助醫院健全安全防範機制,提高醫療單位內部安全防範水平。
新聞鏈接
2010年5月,一位老人入住紅橋區某醫院治療內分泌疾病,後因突發腦梗塞轉入該院神經內科治療。2011年11月19日23時許,老人在病房內去世。隨後,其家屬以醫院治療存在過錯爲由,將死者遺體停放在病房內。醫院勸阻無效,於20日凌晨1時許報警。民警趕至現場勸說,但家屬依然實施了穿孝服、貼門報、在病房佈置靈堂等行爲。次日20時左右,公安機關爲維護醫院正常工作秩序,指派民警至上述地點清理靈堂、清退家屬。期間,死者的孫子和女兒拒不配合,對依法執行公務的民警實施毆打,造成一名民警右手手指骨折,兩手有多處劃痕,小腿被咬傷後皮膚破潰,左頰部皮下淤血等,另一名民警的頭部和雙手受傷。
2012年6月,紅橋區法院一審認定兩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致兩名被害人輕微傷,其行爲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和1年。(記者解金釗通訊員孔琳樊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