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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唐珩、通訊員天檢宣報道:“國五條”出臺後,許多購房者爲了減輕稅收負擔,各種千奇百怪的“應急措施”層出不窮:“陰陽合同”、“假欠債”、“假離婚”、“平差價”……這些措施若用不好,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宗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犯罪嫌疑人詹某爲了趕在“國五條”實施前辦好所有二手房過戶手續,鋌而走險,險些賠上自己的前途。
大學畢業剛工作幾年的詹某,準備用自己和父母所有的積蓄在廣州買一套二手房,然而,近期“國五條”出臺讓其倍感壓力,所幸廣州尚未實施該新政。詹某苦思冥想,決定抓緊一切時間辦好過戶手續。但就在購房前幾日,詹某剛將身份證寄去外地讓朋友幫忙報考某職業考試,而這邊,辦理按揭等手續都必須使用其本人身份證。時間緊迫,詹某鋌而走險,在路邊找人辦了一張其本人真實信息的假身份證,並持該假身份證去銀行開戶用於還貸。銀行工作人員在機器上一刷,發現是假證,遂報警將詹某抓獲。
經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爲,詹某提供辦理假證的資料均系其本人真實信息,其持該假身份證去辦理銀行開戶時即被發現,也未利用該假身份證實施其他違法活動,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另從動機來說,詹某辦假證、持假卡開戶均是爲了儘快完成購房手續,其本人具備相關資信能力,主觀惡性較小,同時,詹某爲大學畢業生,有穩定工作,平時表現良好,爲貫徹刑法“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理念,決定以“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詹某。
詹某做假證應急“國五條”,失去自由十餘天,且險些構成犯罪。經辦檢察官提醒,樓市有風險,“應急”需謹慎,千萬不要一不小心逾越了法律底線,最終因小失大。
唐珩、天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