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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維也納4月3日電(記者劉鋼)奧地利部長理事會3日通過的奧地利聯邦能源效率法案規定,從2014年起,將能源利用效率每年提高1.4%,並在2020年前投入3億歐元的專項資金配合法案的實施。
這項能源效率法案要求能源供應企業必須採取措施,提高自身或自己用戶的能源利用效率,對那些採取提高能效措施的低收入家庭,補貼權重可提高1.5個百分點,使其從這些措施中獲得更大實惠。此外,所有大型能源供應企業還必須有專人處理低收入客戶的投訴,以保障他們的用能利益。
法案規定,所有擁有50名員工以上的奧地利企業都必須納入能源管理體系,定期申報企業能效情況。中小企業可不受此約束,但國家將設立專項獎金,對那些自願接受諮詢,並切實提高能效的中小企業進行獎勵。
法案還規定,對企業和能源提供商行之有效的節能舉措提供補償。其中,給能源供應商補償金中的至少40%必須用於提高居民家庭的能源利用效率,以降低能耗,減輕家庭能源支出。
奧地利經濟部長米特勒雷爾認爲,僅僅向居民提供合理用能諮詢一項,就能使家庭能耗降低大約3%。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