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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實施意見》,確定從今年起在全市工業企業中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廈門日報》)
今天,說起CEO、CFO之類,人們往往都耳熟能詳。而說到CQO,則陌生許多,至少多數人對它是不熟悉的。而CQO正是所謂的首席質量官。一家希望基業長青、成爲百年老店的企業,都必須重視質量,以質量求生存與發展。廈門政府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計劃到202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也將積極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充分說明政府對質量的重視,無疑是值得讚賞的。
不過,企業設立了首席質量官,是否就意味着企業的質量就一定有了保障?顯然又遠遠不是這麼回事。
首先,首席質量官的職責,就是要審慎地把“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的工作理念融入整個組織中去,使其成爲一種能力和習慣。打造以品質爲核心的企業文化,從而塑造企業質量競爭力。假如企業的老闆或決策者對質量重要性的認識不到位,並不想將質量作爲企業安身立命之本,並不想建設什麼以品質爲核心的企業文化,那麼,即便不得已而設立了首席質量官,這個官也只能成爲擺設,發揮不了什麼實質性的作用。
其次,首席質量官人選必須從嚴遴選。不僅要懂業務、有方法,而且要腳踏實地、思想鮮活。應該具有相關的技術技能,是質量文化、組織動力學和變革管理的專家,還是商業技能方面的專家。如果企業內部並沒有這樣的人才,爲了應付,隨便找個人去擔此重任,無疑也只能成爲擺設。
最後,找到了能夠擔此重任的人,他的工作還必須得到決策者的配合,爲他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自己還必須盡忠職守,不能有半點敷衍。
只有這三方面都做到了,首席質量官纔不會成爲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