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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爲深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表率作用,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03名黨員領導幹部莊嚴承諾,堅決做到“八個決不”,並在黨風廉政承諾書上鄭重簽字。
簽訂黨風廉政承諾書是二中院推出的廉潔自律教育舉措。今年,該院結合近期黨中央有關反腐倡廉的新精神重新對黨風廉政承諾書進行了調整,要求全體領導黨員幹部做到:決不違背中央“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決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法、公正司法的禮金、禮品、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決不從事開辦企業、經辦企業以及其他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營利性活動;決不違反規定在律師事務所、中介機構及其他經濟實體、社會團體中兼職;決不違反規定從事爲案件當事人或者其他市場主體提供信息、介紹業務、開展諮詢等有償中介活動;決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爲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決不違反規定放任配偶、子女在自己任職轄區內開辦律師事務所、爲案件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者其他有償法律服務;決不從事《廉政準則》和《防止利益衝突若干規定》涉及的其他禁止性行爲。
簽訂黨風廉政承諾書之前,該院要求每名黨員領導幹部都要向所管部門幹警誦讀全部承諾內容,以增強黨員領導幹部和普通幹警之間的相互監督,進一步築牢了全院幹警廉政思想防線。(馬巍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