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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舍郎/文
近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嘉興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恩雷、張恩民、謝吉成、曹中華販賣、運輸毒品一案。該案涉及的毒品數量高達12933.3克,爲建國以來嘉興地區查獲的數量最大的毒品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間,被告人張恩雷爲牟取暴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張恩民、謝吉成、曹中華先後六次從廣東陸豐購進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後,運至嘉興、上海等地販賣給他人。在販賣、運輸冰毒過程中,張恩雷負責組織、指揮,張恩民、謝吉成負責打探運輸毒品途中有無公安機關檢查和保護毒資、毒品等,曹中華負責駕駛運送毒資、毒品的汽車。
其中,被告人張恩雷販賣、運輸12933.3克冰毒,被告人張恩民販賣、運輸12203克冰毒,被告人謝吉成販賣、運輸10703克冰毒,被告人曹中華販賣、運輸11503克冰毒。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張恩雷、張恩民、謝吉成、曹中華的行爲均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據此訴請法院依法懲處。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