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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癌症,丈夫撒手不管,還去找第三者。妻子覺得丈夫無情無義,死亡前給弟弟寫下8萬元借條。妻子弟弟拿着這張借條把姐夫告上法庭。
昨天,重慶晚報記者從市三中院獲悉,該院二審時進行了調解,讓妻弟撤訴,丈夫也向岳父母一家人賠禮道歉。
妻子患癌
丈夫找第三者
承辦法官稱,陳女士和張先生是墊江縣人,兩人在1992年結婚。不知是啥原因,陳女士一直沒懷孕。
1994年,夫妻倆領養了一個女兒。隨着女兒一天天長大,家庭開支逐漸增多,夫妻倆決定外出打工,將女兒留給外婆照顧。2007年,陳女士查出患有嚴重乳腺疾病,獨自回到孃家醫治。
2008年,陳女士被確診爲乳腺癌。從此,陳女士在墊江醫病,張先生在廣州打工,兩人常爲醫藥費問題在電話中爭吵。由於長期兩地分居,加之長期爭吵導致夫妻感情不和,張先生在廣州有了第三者。
妻子死了
丈夫回來分錢
陳女士的父親因爲醫療費和女婿在電話中大吵一架後,張先生便再不寄錢給妻子了。
陳女士弟弟得知姐姐無錢醫治,將自己的錢拿給姐姐治療。2009年,陳女士的病情越來越嚴重,無數次想放棄治療,母親苦口婆心勸解、兄弟姐妹關懷、女兒天真的笑容,讓她重新點燃了生活的信心。
法官稱,2010年9月,陳女士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帶着對孃家人的愧疚和對丈夫的恨意,寫下了向弟弟借款8萬元的兩張借條,交給母親保管。同年10月,陳女士因一次意外醫療事故死亡。
陳女士死後,墊江縣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家屬20餘萬元。張先生與岳父因爲賠償金分配問題鬧上法院,法院最終判決陳女士的女兒、丈夫分得11萬餘元,陳女士的父母分得9萬餘元。
妻弟告狀
姐夫還8萬借款
張先生爲了醫療事故賠款和岳父鬧上法庭後,陳家人越想越慪。陳女士弟弟拿着姐姐生前寫的兩張借條,將姐夫起訴到墊江縣法院,要求姐夫歸還8萬元借款。
庭審中,張先生稱妻子已經死亡,借款的事他一點也不知情,即使借錢給妻子,也屬於資助,不屬於債務。
陳女士弟弟在庭上說:“借款次數不止兩次,借款金額也超過8萬元。姐姐在臨終前就給我出具了借條,把借條給了母親。本來,姐姐出借條這事我也不知道,我也沒想讓姐姐出什麼借條,是姐姐自己認爲用了家裏很多錢,不好意思,就在自己臨終前寫下了借條。”
墊江縣法院一審認爲,雙方系親人,8萬元是相互間的資助行爲,無借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不認定這是借款。
姐夫認錯
妻弟撤回訴狀
陳女士弟弟不服,上訴到市三中院。上訴中稱,借條上的借款金額系多次累計形成,借條由姐姐書寫,有姐姐生前的錄音爲證。
承辦法官稱,考慮到此案系親人之間的借貸糾紛,書寫借條的當事人已死,借條的真實性很難查清。本着有利於孩子成長、化解恩怨的目的,他們實地走訪了當地村社,調查案件事實及雙方矛盾產生的原由。最後,通過他們苦口婆心教育、勸解,張先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岳父認錯。岳父一家人也原諒了張先生。最終,陳女士的弟弟撤回上訴。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羅彬實習生趙方敏通訊員鄧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