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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一丁通訊員趙繼輝)近年來,貨車肇事導致死亡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爲從源頭上排查治理貨車車輛和駕駛人存在的安全隱患,公安部決定從今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針對貨車超載等違法行爲的專項整治活動,記者4月2日跟隨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民警在例行檢查中發現,僅僅1個小時20分鐘的時間裏,就有25輛貨車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載情況。
過路貨車80%都超載
當日14時40分,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在多巴收費站設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重點查處大貨車的交通違法行爲。記者看到,很多大貨車表面看毫無異常,可一到收費站過磅後便會“原形畢露”,10輛車中竟然有8輛車都存在超載情況。15時30分,一輛車號爲青A406××的大貨車駛入檢查點,交警發現該車行駛證上顯示荷載噸數爲25噸,詢問該車駕駛員有無超載,駕駛員拍着胸脯表示絕對沒有超載,隨即民警讓駕駛員將車駛入收費站過磅,過磅後顯示該車的實載噸數爲26.8噸,超載30%以內。對此,駕駛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並接受了200元的處罰。
貨車緣何頻頻超載
儘管公安交警部門開展了針對貨車的專項整治活動,但貨車超載的情況爲何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呢?記者採訪後瞭解到,這主要還是因爲貨車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造成的。很多貨車駕駛人受經濟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超載,如果一路上沒有遇到交警檢查自然最好,一旦遇到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同一違法行爲不能在一天處罰兩次,因此罰款一次能保證一天不再受罰,而根據駕駛人以往的經驗,通常短途運輸都可保證一天內到達。此外,對於超載的處罰,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超載30%以內的罰款200元,一些駕駛人掌握規律後,多半都以此爲超載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