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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太原4月6日電(記者樑曉飛)“經過多年的發展,山西積累了上萬億元的民間資本……到‘十二五’末,山西民營經濟增加值達1萬億元。”在山西省政府日前公佈的《山西省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十二五”規劃》中,從民間資本到民營經濟,兩個“萬億元”的表述引發關注。
作爲傳統煤炭資源大省,2008年啓動的煤炭資源整合,使山西辦礦主體由2200多家減少至130家,煤炭行業釋放出鉅額的民間資本。《規劃》中,山西省政府首次確認山西民間資本達上萬億元。
然而,與萬億民資不相匹配的是發展不足的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嚴重不足,經濟總量、企業數量和經濟貢獻率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和周邊省份發展水平。儘管近年來山西民間資本持續發力,2012年山西非國有投資已超國有投資,但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僅爲5200億元,與發展目標尚有較大差距。
爲此,山西將完善相關配套扶持政策,全面清理廢止歧視性文件,從規劃、土地、金融、技術、財政等多方面優化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活萬億民資,培育萬億民營經濟。
其中,民營企業用地比例的提升備受關注。《規劃》提出,山西將探索把企業破產、城中村改造置換出來的土地用於建設“都市中小企業園區”;對民企投資教育、文化、衛生、養老等社會事業的項目,可採取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土地。
此外,爲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山西還將籌辦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組建省級信用擔保集團,推廣聯保、共保和再擔保模式,鼓勵國內知名信用評級公司在山西設立分支機構,定期對擔保機構、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進行資信評級和信用徵集。
《規劃》稱,到2015年底,山西爲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信用服務的擔保機構總數穩定在300家左右,全行業註冊資本金總額接近300億元,年擔保能力達到2000億元,納入信用信息項目庫的中小企業將達3000戶以上。
同時,山西要求各地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打破所有制界限,優先用於促進結構調整、節能減排、擴大就業等項目和企業。按照規劃,到“十二五”末,山西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將達5億元。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