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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合肥市老齡辦公佈了最新《合肥市長壽保健費、高齡津貼發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合肥市長壽保健費和高齡津貼在大幅提標的同時,申報、發放程序也將“合二爲一”。
據悉,享受長壽保健費的對象爲本市戶籍,截至當年12月31日年滿100週歲的老年人。享受高齡津貼的對象爲市屬四區和三個開發區戶籍,截至當年12月31日年滿80週歲且小於100週歲的老年人。從今年起,長壽保健費發放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市區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縣(市)按照高齡津貼發放制度規定的標準執行。每年4月1日至5月20日符合條件者可申請登記和年審。
長壽保健費和高齡津貼實行社會化發放,每年10月份直接劃撥到高齡對象個人賬戶。
市老齡辦工作人員介紹,巢湖、廬江也將納入高齡津貼發放範圍,到“十二五”末合肥市將建立起全市統一的高齡津貼發放制度。
(張世龍本報記者李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