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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縣剷車致人死亡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涉事企業佔地是不是符合規定也引來質疑的聲音。該縣國土資源局給中新網記者的回覆表明,涉事企業曾因違規佔地受到國土部門的處罰。
3月27日,河南中牟縣一村民爲保護自己承包的土地,被剷車碾死。目前肇事司機因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准逮捕,開發商所在區域的包區幹部停職檢查,死者家屬也與開放商達成賠償協議。事件似乎已經塵埃落定,但是人們質疑聲仍未停止。
據記者瞭解,涉事企業是河南省弘億國際農業科技公司(以下簡稱弘億公司)。該公司以土地流轉的方式,在中牟縣姚家鄉佔地1600多畝,用於農業科技開發。記者在中牟縣姚家鄉採訪時發現,弘億公司開發的弘億國際莊園佔地約200畝,土地上建有房屋等設施,莊園裏的道路也已經硬化。
弘億公司提供的一份材料顯示:2012年,中牟縣姚家鄉人民政府把1002畝土地流轉給弘億公司經營,弘億公司不得改變土地性質,以發展都市型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爲主。生產模式要求集約化經營,每畝投資費用不低於3萬元。
既然是以發展都市型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爲主,弘億國際莊園怎麼建起了一座座房屋,道路也硬化?這些是不是與發展都市型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背道而馳?弘億公司的負責人王士成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所佔土地是通過流轉的方式所得,按照規定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建設用地,弘億國際莊園裏的房屋也是臨時建築。
中牟縣國土資源局給記者回複稱,2011年12月2日通過巡查發現,位於姚家鎮春崗村東、姚家村西,河南省弘億國際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圈佔土地5.9畝。2011年12月19日該局對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3993平方米;限十五日內自行拆除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所建的建築物1100平方米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其中佔用耕地384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處罰,佔用其他土地15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元處罰,共計處罰58365元。
該回復還稱,就在國土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後,弘億公司自2012年4月至今,仍然分別與姚家鎮春崗村、姚家村、老八莊村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用地面積1600畝左右,其中1002畝與鎮政府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其餘600畝左右與村民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用地期限爲30年,用途爲高效草莓農業種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