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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準目標後,騎着自行車主動撞向對方,然後慘叫連連,這是“碰瓷”團伙的慣用伎倆。但在成都的一“碰瓷”團伙更加了一出“苦肉計”:生生敲斷同夥薛某左臂。
用此伎倆,該團伙詐騙2萬元現金得手。而分得2000元的薛某擔心下次詐騙時,自己的另一隻手臂也會被敲斷,遂向警方投案自首。近日,薛某等人被青羊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到14個月。
該詐騙團伙由4人組成,實施詐騙前,白某等3人先將薛某左手臂敲斷。去年9月5日凌晨4點過,四人選點在成都市青羊區蘇坡鄉三環路輔道“碰瓷”。不久,見唐某騎着一輛三輪摩托車逆行經過此處。同夥騎自行車搭載受傷的薛某主動撞向三輪車,薛某倒地慘叫。隨即,另兩名同夥聞訊趕來,以“親屬”名義與唐某交涉,最終騙得2萬元。
事後,扮演傷員的薛某分得2000元,而扮演“親屬”的白某分得3500元。薛某認爲,爲了2000塊錢自殘身體實在不值。他擔心在下次詐騙中,他的同夥又會將其右手敲骨折。於是,他於去年11月10日向警方投案自首。2013年1月7日,警方根據線索將白某擋獲,其他兩人在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薛某案發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白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1500元。(王翠 記者 吳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