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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瑩通訊員陳自喜)男子楊某與他人合謀,盜取自己岳父的證件,並僱人冒充岳父,將其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再將房產抵押給銀行貸款60萬元,最後揮霍一空。近日,房山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60多歲的孫大爺喪偶多年,自己一人撫養女兒小梅長大。2004年,孫大爺用自己大半生的積蓄買了一處樓房。同年9月,小梅與楊某登記結婚。2007年7月,楊某和其同夥陳某合謀,在孫大爺不知情的情況下,從家中盜取孫大爺的戶口本、身份證,用僞造的房產證掉包了原件。
而後,楊某僱了一個老頭,持僞造的自己與岳父的房屋買賣合同,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並用該房屋向銀行貸款60萬餘元。2007年12月底,楊某與小梅離婚,隨後將60萬揮霍一空。
後來,銀行多次催楊某償還貸款未果,將他訴至法院,法院將強制執行公告送到家,孫大爺和小梅才知道房屋已易主,立即報警。
法院經審理認爲,楊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詐騙銀行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貸款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