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期,微信收費之爭可以稱得上最熱鬧的公共話題。微信軟件的開發者騰訊公司掌門人馬化騰上個月明確表示微信收費是謠言,微信的開發團隊則在微博上對網間流傳的三種收費方案闢謠,但並沒表示不收費。作爲通信管理部門的工信部則表示微信收費是合理的,而據最新披露,工信部官員表態稱微信收費是肯定的,正在制定具體方案。所有這一切,都讓微信收費與否變得撲朔迷離。
對此問題,相關各方所處的位置不同,主張也就不同。電信運營商一方自然主張收費,因爲微信等OTT的存在導致傳統語音和短信業務呈萎縮態勢。廣大用戶則希望能繼續享受“免費的午餐”,而騰訊公司爲了繼續擴大市場份額,自然也不希望收費。那麼,微信到底該不該收費?運營商所陳述的理由是否充分?國外的情況可否作爲借鑑?
微信用戶已超過3億,每天產生龐大的數據流量。但流量過大並非微信收費的理由,因爲流量費用已經在由廣大用戶支付,用得越多花得越多,運營商的收入也越高,這是公平的。如此,微信如果再收費是不是涉嫌重複收費呢?事實上不是這麼簡單。在通信網絡中,傳輸的語音文字視頻等具體內容叫做業務信息,除了業務信息外,網絡上還流動着大量通信設備(手機終端、交換設備等)的控制信號,包含用戶信息、設備的忙閒狀態等指令,這些信息被稱爲信令。微信這樣的即時通信程序之所以能“時時在線”,需要佔據大量的信令資源,這有可能造成信令傳輸通道的擁堵。運營商主張不只對流量收費,對信令的使用也要收費,公平地講不是沒有道理的。
實際上,只要是網絡傳輸都要佔據信令資源,比如發微博或瀏覽網頁,但關鍵是微信的“時時在線”狀態,需要時時刻刻佔據着一定的信令資源。另一方面,這種“時時在線”(能隨時收到語音或文字信息)取代了運營商的角色。本來,只要手機待機,能夠“時時在線”進行無線通信是運營商的專利,現在出了個微信,就如同憑空多出一部手機,只是這部手機打電話發短信再也不經過運營商,運營商淪爲了一個管道和工具,這種“爲他人做嫁衣”的處境自然讓運營商難以接受。這也是爲什麼眼下很多人把騰訊等互聯網企業稱爲小運營商的原因所在。
更進一步,“時時在線”佔據信令資源也不是必然收費的理由。現在有很多社交軟件比如陌陌等,同微信是一個原理。但運營商爲什麼沒有“盯上”陌陌呢?道理很簡單,因爲還沒有做大,用戶只有1000多萬。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有一天哪個OTT應用達到了微信的規模,那麼毫無疑問也會成爲運營商的“關照對象”,這也是眼下傳統運營商同OTT激烈博弈的根源。
既然是利益之爭,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能不能作爲借鑑呢?目前來看,世界各國的做法不一,如美國有運營商推出每月50美元的套餐,不限流量,不限性質,任意使用。在德國,對於微信的OTT應用,有的運營商實施付費下載,有的是收取語音通話費用。在我國香港地區,電訊盈科已經開展了8港元任意使用微信的業務。而有韓國微信之稱的kakaotalk,也在收費與否上同各方激烈博弈。可見,對待OTT,世界各地有的收費有的不收,千差萬別,不足爲訓。
微信收不收費,沒有模式可循,但有幾個原則,卻是運營商不得不重點考慮的。首先,必須考慮用戶利益,特別是在我國,運營商作爲國企,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如果說收費不可避免,那怎樣收費,收多少,要考慮到用戶的接受程度,像工信部部長苗圩所說的要考慮用戶利益、不宜收費太高,是比較中肯的。還有,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合作比對抗更好。運營商不應以市場份額的優勢來強行打壓競爭對手,而應該認準形勢,通過合作實現雙贏乃至多贏。縱觀世界通信業,以數據流量爲主要盈利點已經是大勢所趨。我們也不應該故步自封,抱着傳統通話方式和短信不放。因爲,收費與否固然是企業行爲,但不要忘了,對於微信這種非必需品,廣大用戶是可以用腳來投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