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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今天起,交管部門啓動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新方案。新方案明確不同情況的不同培訓地點,需要參加培訓的駕駛人一目瞭然。
根據新方案的規定,交管局教育培訓中心和各交警支隊共同承擔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各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交警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做出裁決和路面值勤交警查獲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時,需查詢並告知該駕駛人到對應地點預約培訓並開具學習通知書。
對於一個記分週期交通違法記分滿24分、一個記分週期2次以上含2次達到12分、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均達到12分或因酒駕交通違法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須到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南開區王頂堤堤南道四號,電話58860573)預約培訓並參加考試。除上述情形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人進行責任制信息登記,培訓地點爲責任制信息登記所屬區縣交警支隊。未登記責任制信息培訓地點的,則爲身份證或暫住證登記地址所屬區縣交警支隊。
考試合格的駕駛人,由交警支隊打印成績單並歸檔後清除記分。駕駛人經培訓考試合格、強制措施執行完畢後,持身份證、強制措施憑證、駕駛證資料清單到交管局秩序處交通違法處理部門領取駕駛證。記者李柏彥通訊員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