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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本市交管局獲悉,今天起,本市交管部門啓動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方案,由交管局教育培訓中心和各交警支隊共同承擔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人培訓考試。
本市各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交警在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做出裁決時,路面值勤交警查獲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時,均需查詢並告知該駕駛人到對應地點預約培訓,並開具學習通知書;一個記分週期交通違法記分滿24分、一個記分週期2次以上(含2次)達到12分、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均達到12分或因酒駕交通違法記分達到12分,須到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南開區王頂堤堤南道四號,電話58860573)預約培訓並參加考試。
除上述情形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人登記責任制信息,培訓地點爲責任制信息登記所屬區縣交警支隊;未登記責任制信息的,其培訓地點爲身份證或暫住證登記地址所屬區縣交警支隊。考試合格的駕駛人,由交警支隊打印成績單並歸檔後清除記分;駕駛人經培訓考試合格、強制措施執行完畢後,持身份證、強制措施憑證、駕駛證資料清單到交管局秩序處交通違法處理部門領取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