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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瑩通訊員賈會穎)年近六旬的肖某因爲分家問題與小叔子產生矛盾,一直忍受小叔擠對的肖某爲了報復,持刀將小叔扎傷。近日,房山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肖某拘役5個月。
肖某已年近六旬,初中文化,是北京市房山區的村民。平時不愛爭搶,與丈夫一起老實、本分地經營着家裏的一畝三分地,日子過得也算平靜、安逸。2007年,肖某夫婦與小叔子張某因分家析產問題產生矛盾,張某不滿意父母將大部分房產留給兄嫂,一直有事沒事找兄嫂的茬。2012年11月的一天,肖某與小叔子張某發生了肢體衝突。
兩天以後,肖某在超市門口看見小叔子張某正在與他人聊天,想起一直以來受的氣,肖某一時沒忍住,趁張某不注意,從包裏掏出一把刀,一邊大罵着一邊向張某衝過去。張某反應過來後奮力掙扎,但臉上、手上還是被多處扎傷,經鑑定屬於輕傷(偏輕)。
張某打電話報警後,肖某在現場等候公安機關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爲,肖某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肖某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爲,供認犯罪事實,應當視爲自動投案,依法從輕處罰,判處其拘役5個月。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