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單車棚遮擋光線,一樓大白天也要開燈
基本廢置的單車棚佔用消防通道
海珠曉港小區
羊城晚報訊記者何裕華、實習生趙靜玉、通訊員吳敏忠攝影報道:單車棚本應是便民之物,爲何成爲居民十多年來的痛?近日,有海珠區街坊向羊城晚報反映,家中窗外有一個基本廢置的違章單車棚,遷拆通知已經下達將近13年,卻一直未能拆除,如今仍在“養”垃圾,不僅佔用了消防通道,而且影響低樓層住戶的採光。
現場:單車棚佔道擾民
記者日前來到新港西路的曉港小區,小區的41-49號樓並排而立,其後有一個兩米多高的鐵皮單車棚。單車棚遠離居民樓的一側擺放着幾十輛自行車,有些上面落滿了灰塵,很明顯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人使用,靠近居民樓的一側留有不到兩米的寬度供人通過。
居民向記者表示,單車棚佔據了寬約5米的消防過道,過道的入口處還有一個單車保管站,單車棚完全遮蔽了一樓居民的採光窗。記者走進43號樓一樓,發現採光確被單車棚遮擋,而41—49號樓一樓的八戶居民若在家中,即使是中午也要開燈。記者走上其中一棟樓的二樓向單車棚頂俯視,上面成堆的樹葉、果皮、死老鼠以及其他的雜物似要傾瀉而下。
一樓居民譚姨告訴記者,該小區是廣州遠洋運輸有限公司於1982年建造的,原本沒有單車棚的規劃,由於當時居民出行以單車爲主,便建造了兩個單車棚供居民存放單車,其中一個就在她家窗外。2000年3月,她搬過來的時候,發現這個單車棚不僅影響一樓的採光,而且各種垃圾堆積在棚頂,甚至有發臭的死貓和死老鼠。更讓她擔心的是,違章車棚佔用了消防車道。
譚姨說, 2000年5月18日,海珠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曾下達拆除通知,要求拆除違章的單車棚,而且,城管當時把小區內另一個違章單車棚拆除,但拆除餘下的這個單車棚沒有了下文,一拖便是十幾年。
居民:到底該誰來管
住在二樓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街坊表示,拆除通知下達後,該單車棚還在使用。2010年,曉港遠洋管理處還發出通告,需要保管單車的業主每月需向單車保管站交20元,後來存放單車的人越來越少,單車棚便沒有人管理,也不再收取費用。
“爲了這個單車棚,我幾乎每年都會去投訴。十幾年下來,我的頭髮都白了,問題卻沒有解決。”譚姨說,2012年11月,她和一樓以及二樓的十幾位業主聯合上書海珠區城管大隊和新港街道城管有關負責人,並向其出示拆除通知書的複印件,要求按照拆遷通知將違章的單車棚拆除掉。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年的拆遷通知已經過了很長時間,不能證明其真實性;廣州遠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曉港管理處則表示,該違章建築應該由城管來拆,如果城管過來拆的話,他們沒有意見。
7日下午,記者再次跟着譚姨來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管理處主任龍先生表示,該單車棚原來是廣州遠洋運輸有限公司爲單位宿舍建造的,房改後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現在物管沒有權利和義務去拆除,只能由全體業主協商拆遷或者由城管來拆除。對此,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海珠分局執法科的石先生表示,該拆除通知已經過了很長時間,而且通知複印件不能保證其真實性,他承諾,“會將該文件轉交給新港街道辦事處處理,並派專門的工作人員前去查看”。
“就是這樣,推來推去,十幾年來都是‘交給有關部門跟進’,從未有實質性解決方案,到底該由誰來管?”受影響的住戶很無奈。
何裕華、趙靜玉、吳敏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