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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鄭少玲報道:“3·15”剛過,坑人消費捲土重來?2日晚上,市民陳先生(化名)到海珠區天天洗衣江海店提取送洗的羊毛毯,用充值卡付款買單價爲1.5元的塑料袋,沒想到按照收費系統設置的“四捨五入”,1.5元按2元收費。
“這不是5毛錢的問題,而是合不合理的問題。”回想起當晚發生的事,陳先生還是一肚子火。廣州近日陰雨綿綿,非常潮溼,陳先生就將家裏的羊毛毯拿到附近的天天洗衣江海店乾洗。2日晚上,陳先生前去提取洗好的羊毛毯時,想買一個塑料袋,因沒有零錢,就用天天洗衣貴賓卡(即充值卡)付款。
店員拿過充值卡後開始操作電腦收費,“她一邊操作電腦,一邊提醒我,用充值卡付款的話,電腦系統會自動實行四捨五入,1.5元的塑料袋將收取2元費用。”陳先生與店員理論,店員稱這是總店收費系統的統一設定,無法更改。“這種解釋實在難以令人信服,1.5元的塑料袋收費2元,多收款項居然是總價的三分之一,我從未見過如此坑人的霸王條款。”更讓陳先生氣憤的是,前幾天他去同一家天天洗衣店提取一牀拉舍爾時,也是買了一個塑料袋,同樣也用自己的貴賓充值卡付款,當時店員甚至連這個提醒都沒有就直接扣款了。
陳先生認爲,在天天洗衣辦理貴賓卡的消費者不在少數,如果每次用卡付款,都是按這種所謂的四捨五入法收費,積少成多,會多收顧客不少錢,“這種電腦設定的四捨五入法,完全可以更改。”
昨天下午,記者就此事諮詢廣州天天洗衣有限公司市場部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向記者證實,他們公司的電腦系統自動實行四捨五入收費,這種收費方式針對所有在天天洗衣刷卡付款的消費者,其中包括消費者的銀行卡。直接用現金付款,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報料人陳先生,三等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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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賓卡被“過期作廢”
去年7月份,市民張小姐(化名)在天天洗衣辦了一張貴賓卡,後來貴賓卡被強行“過期作廢”,如果要繼續使用,必須充值50元進行激活延期。據介紹,這張名爲“VIP貴賓卡”的消費卡,正面和反面都沒有任何有關有效期的提示。
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的唐明律師認爲,天天洗衣消費卡沒有明示有效期,天天洗衣方面既沒有單方解釋權,也沒有和消費者協商,所以消費者有權要求無限期使用該消費卡。此外,消費卡過期僅僅代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服務合同終止,消費卡內的剩餘金額,商家應當返還消費者。如果商家將消費卡內剩餘金額擅自佔有,就是對消費者財產權利的侵犯,構成不當得利。
唐明律師還指出,充值50元才能激活餘額的規定是天天洗衣單方面的格式條款,該條款在消費卡上沒有明示,同時也單方面加重了消費者的義務,所以根據《合同法》應該認爲是無效的。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張小姐這樣的遭遇,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繼續提供服務,也可撥打12315消費投訴熱線投訴,必要時還可以向法院提起消費維權的訴訟。
鄭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