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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區人民法院把服務大局與審判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力求實現司法需求與法院工作的無縫對接,法官們進鄉鎮農村、走訪機關企業,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法官爲人民”的宗旨,拉近了法院與羣衆的距離,增進了法官與羣衆的感情,爲促進區域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務。
有效改善業主與物業公司關係
由於撤村建居工作在城鎮廣泛開展,很多農民搬入樓房,業主與物業公司因物業費收取以及供暖等問題產生較大分歧,大量的此類糾紛訴訟到法院。武清法院位於城區的楊村法庭,每年都要受理和解決數百件供暖、物業費糾紛。爲減少此類矛盾糾紛,楊村法庭專門在城區廣廈裏小區、和平里小區成立了“物業糾紛調解室”,提示物業公司進行規範化管理,指導居民依法維權。
“物業糾紛調解室”有三大特點:一是人員身份多樣。除兩名退休法官爲固定調解員外,必要時,邀請街工委政法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婦聯主任協助調解。二是管轄區域廣。該調解室管轄範圍涉及廣廈南里東區、西區、中區,廣廈中裏、西里、東里以及雍馨花園等21個小區。三是調解方法靈活。凡涉及這21個小區的物業糾紛,當事人要求立案解決的,法庭告知物業公司到調解室先行調解,由專職聯絡員填表逐一進行登記後,交予調解員。調解員採取入戶調解或電話調解的方式對業主開展思想工作。自2008年7月運行以來,該調解室已成功調處1630餘起物業糾紛,有效改善了業主與物業公司的關係。
積極構建訴前服務網絡
“我們確定的法院工作定位是:發揮審判職能,服務全區大局,爲建設新武清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武清區區委召開的鄉鎮黨委領導專題彙報會上,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院長張林才擲地有聲地說。
爲了實現這一目標,武清法院積極構建訴前服務網絡。自2007年起,武清法院以13個基層人民法庭爲依託,主動與轄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聯繫,在全區村街、企業設立了42個“民事調解室”,由法官、綜治幹部和村幹部擔任調解員。2011年,該院與轄區各鄉鎮政府共建涉法涉訴聯調平臺,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繼續保持與轄區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密切合作。
在民事調解室和涉法涉訴聯調平臺機制下,各法庭積極配合轄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時發現和掌握事關穩定的各類糾紛、難題,提前介入、全程跟蹤,提出有效的建議和對策。同時,法院還爲重點工程開通“綠色通道”,做到“第一時間立案、第一時間審理、第一時間結案、第一時間執行”,對因徵地、拆遷產生的糾紛及時提供法律幫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法律宣傳和矛盾疏導工作,有效化解糾紛,保證轄區的和諧穩定。(天津政法報 範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