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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正國通訊員殷耀德)今年3月,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此前,由於該院因反腐倡廉工作與執法辦案工作同步推進、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連續3年分別獲得湖北省、武漢市“紀檢監察工作創新獎”。
武漢中院總結了多年來堅持的“七抓”工作經驗,即抓理念創新,在服務法院工作大局上下功夫;抓一崗雙責,在發揮領導表率作用上下功夫;抓廉潔教育,在增強幹警拒腐防變能力上下功夫;抓制度執行,在強化司法權運行監督制約上下功夫;抓巡視督察,在促進紀律作風轉變上下功夫;抓主動查案,在保持法院隊伍純潔性上下功夫;抓自身建設,在提高紀檢監察幹部能力上下功夫。
該院還堅持反腐倡廉制度配套建設,制定了《關於嚴格審判、執行案件分案工作紀律的通知》,實行電腦隨機分案爲主、指定分案爲輔的分案方式,有效防治當事人點法官和法官挑案件。將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7名法官調離審判執行崗位。在審判執行部門設立了專職廉政監察員。制定了《廉政風險排查及防控工作暫行辦法》,從崗位職責、制度機制、職業道德和紀律作風等方面,認真查找可能誘發司法不公、不廉不潔問題的風險點,並根據潛在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和可能造成後果的程度,科學評定等級,共排查出45個環節140個風險點,並制定出防控措施210條。
據統計,近3年來,反映武漢全市法院幹警紀律作風問題的信訪舉報明顯下降。與之相反,全市法院共有537個集體、926名個人獲得省、市級表彰,17個集體、18名個人獲得國家級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