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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先生來電反映:一個月前我通過申通快遞寄了份20多萬元的發票到浙江,快遞公司竟然遺失了。經過商量,我親自去浙江處理此事,產生的費用由他們付。幾經折騰,問題解決了,但是,等到要算賬的時候他們卻一拖再拖。難道申通公司想耍賴嗎?
本報熱線:2月21日,蔣先生將20多萬元的發票寄出,然而,過了三四天,快遞都沒有送到。原來,快遞丟了。這讓蔣先生捏了一把汗,一翻交涉之後,蔣先生答應由自己人去浙江處理這件事情,但是,其間產生的費用由申通報銷。蔣先生安排好了人員車輛前去,問題總算解決了。
然而,回來之後,算賬就沒那麼簡單了。現在一個月都過去了,蔣先生打了不下20次電話,可是申通總是推脫。“我沒有要求他們賠償,問題也是我們自己去解決的,怎麼到最後連承諾的報銷費用都不給解決呢?”蔣先生很氣憤。
“得知快遞丟了,我們馬上告知了蔣先生,從頭到尾都沒推卸責任,也的確承諾過爲他報銷產生的費用。”申通負責人陳先生告訴記者,之所以遲遲未能解決,是因爲雙方未能商量好更具體的細節,“我們覺得蔣先生前去浙江,來回坐車產生的費用不過五六百,誰知蔣先生是開車去的,產生了1300多元費用。快遞丟了,我們並非有意爲之。但是,1300元遠遠超過了我們的預算。”
陳先生解釋,蔣先生所寄的快遞是沒有保價的,根據規定,物品在沒有保價的情況之下丟失,公司將按照運費的三至五倍賠償。“蔣先生並沒有接受我們的這個賠償方式,雙方好商好量,本想把事情解決好的。壞就壞在對於細節,雙方沒有商量清楚。”
目前,雙方還在進一步溝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