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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丁書苗。資料圖片
昨天,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北京市二中院表示,該院正在對檢方移送的材料進行依法審查,一週內會決定是否立案。
受賄金額被控用權力換來6000萬
劉志軍自從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鐵道部部長職務後,一直在接受調查。2012年8月3日,鐵路系統內部通報了劉志軍涉嫌違紀的問題。劉志軍涉嫌收受鉅額賄賂、玩弄女性等問題。昨天,市二分檢正式對此案提起公訴,劉志軍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
記者瞭解到,劉志軍案涉及的十餘名行賄人中,首先是被稱爲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金額最高,4000多萬元。其餘行賄人多數是鐵路系統人員,他們或者通過劉志軍的幫助獲得工作調整、職務升遷,或者通過劉志軍的幫助推薦,當上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爲此給予劉志軍賄賂。如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還有幾人是與鐵路相關的企業人員,通過劉志軍獲得生意上的幫助等。
據悉,劉志軍涉嫌收受的主要是人民幣,約5000餘萬元,還有數十萬美元、上百萬港元以及歐元,所有金額折算人民幣約6000萬元。
濫用職權幫女商人非法獲利30億
劉志軍涉嫌的濫用職權罪,據悉只有一項內容,與丁書苗有關。
1997年至2010年間,劉志軍涉嫌濫用職權,爲丁書苗在投資高鐵相關產業、中標鐵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丁書苗涉嫌從中非法獲利30億餘元。給國家造成鉅額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市檢二分院認爲,劉志軍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市二中院有關人員向記者表示,該院正在對檢方移送的材料進行依法審查,一週內會決定是否立案。
山西商人出4000萬幫劉志軍“撈人”
在劉志軍案中,50多歲的山西人丁書苗是關鍵人物。有媒體報道稱,丁書苗小學沒畢業,文化不高,但膽子很大。從收雞蛋、開小吃攤一直做到煤炭運輸生意。90年代,劉志軍和丁書苗相識,通過中間人的引薦,交往逐漸增多。
據悉,鐵道部在內部通報中曾提及,劉志軍“曾委託丁書苗爲前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的案件活動關係”。
2003年7月,何洪達由哈爾濱鐵路局局長升任鐵道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屬機關黨委書記。2007年下半年開始,何洪達被調查。2009年11月,因受賄190萬元及397萬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劉志軍涉嫌受賄事實中,有一項提到,劉志軍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丁書苗獲取鐵路運力,使丁書苗及其孩子從中獲利幾億元人民幣,丁書苗按劉志軍的要求,出資4000餘萬元,爲劉志軍運作相關事項。記者瞭解到,丁書苗出巨資爲劉志軍運作的事項,包括找人“撈”何洪達,不想最終被騙。
據檢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間,劉琳等人以幫助何洪達疏通關係、獲從輕處理爲名,騙取丁書苗及其女兒侯軍霞4000多萬元。 (綜合新華社、央視消息)
-對話知情人
劉志軍涉案後,關於其借高鐵圈錢、通過掮客結識女明星的傳言層出不窮。昨日,在劉志軍被公訴後,其最初的委託辯護人高子程及戚曉紅接受了記者採訪。
“他讓我保他不死,我保證不了”
劉志軍目前的辯護人是著名刑辯律師錢列陽,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在錢列陽之前,劉志軍及家屬曾經和高子程及戚曉紅兩名律師聯繫,希望由他們做辯護。但劉志軍後來放棄了委託。
對於解除委託的原因,高子程昨天在電話中對記者說:“他讓我保他不死,這個我保證不了。”他隨後又補充:“後來他說組織上給他推薦了一個不收費的律師,他就用那個律師了。”
“劉志軍晚上在家中被控制”
戚曉紅律師告訴記者,她在劉志軍案還處偵查階段時介入。劉志軍羈押在秦城監獄,此前會見時,她感覺劉志軍精神狀態還不錯,談話的思路很清晰。對於以前通報的玩弄女性等問題,沒有提及。
而之前有媒體報道過劉志軍是在南京一家賓館被控制,戚曉紅說,這與事實不符,劉志軍是在家中被帶走的。
“網傳涉案數億不太可能”
戚曉紅說,從最初的辯護策略上看,無罪辯護是不可能的,不過數額肯定不會像網上傳的那麼驚人,網上傳的有好幾個億,顯然是靠不住的。
會見他時,並沒發現他有檢舉揭發等立功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