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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評論員
從下週起,省人大常委會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爲期一個月的立法大調研。據悉,專門針對立法工作開展全省性的大調研活動,這在廣東人大歷史上還是首次。本次立法大調研圍繞“立法工作如何爲廣東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法治環境”展開,將至少走訪全省1/4的縣區,在實地考察中與基層幹部羣衆充分交流意見、看法,可謂是“地毯式調研”。
隨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同的社會利益羣體在形成,這些羣體的利益日趨獨立,而且都期望通過立法體現自己的意志與意願。可以說,整個社會對立法的關注程度前所未有,民衆積極參與立法的態度轉變有目共睹。2008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宣佈,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開,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從此,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成爲“常態”。自此,一些事關民生、關注度高的立法草案所收集到的立法意見數量,總是不斷被刷新,公衆參與立法的熱情日益高漲。面對社會的這種變化,要做到在立法中體現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應當提高立法的公衆參與程度,建立各方利益能夠充分表達的機制。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其中,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是第一次出現在黨的代表大會報告中。很顯然,廣東省人大此次開展史上最大規模的地毯式立法調研,正是從源頭上探索立法民主,是保證立法公正性的重要之舉。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金正佳表示,本次立法大調研的“大門”向公衆敞開,而並非“內部性質”。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將在網上公佈立法大調研的日程安排,在網絡上徵求公衆意見。這給我們傳遞了一個信息:對於立法普通民衆正擁有越來越響亮的話語權;傾聽公民意見正成爲立法的規定程序。堅持走羣衆路線,才能使立法集中廣大人民羣衆的智慧,較準確地反映社情民意,具有較高的立法質量。這是法治進程中巨大的進步。作爲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社會規則,法律承載的不僅僅是管理社會的功能,更多的是作爲化解利益矛盾的工具。尤其是地方人大立法,因爲最接地氣,與地方發展、改革創新、民衆利益等內容都息息相關,對立法目的確定、立法條文細化、立法框架具體化都有更多更實際的要求。
至於在大調研中如何堅定開門立法的步伐,乃至把調研製度化,都是值得探討的關鍵。人大立法調研,地方立法公衆參與,並不是讓每個公民直接到人大常委會立法,而是讓公民瞭解立法過程,有更多的機會表達自己的利益和意願,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省人大常委會開闢公民參與的途徑,也對人大代表履職提出了新要求。各級人大代表應當更廣泛深入地聯繫選民,及時反映他們的意願和要求,使地方立法更合乎民意,更合乎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律。在推進立法調研、開門立法的同時,更要推進健全對公衆意見的反饋機制,積極迴應社會關切的問題。對公衆提出的意見在梳理的基礎上,對哪些意見是否被採納、採納與否的理由都要向社會反饋。只有這樣,才能使立法民主化有始有終,才能激勵公衆對立法的參與,推進開門立法,促進立法民主化。
開門立法是一個形式,如同爲民衆打開了一扇既熟悉又神祕的大門。至於如何把立法目的明確化、立法內容互通交流,把最廣泛的羣衆利益反饋到立法這一最高的意志之上,考驗的是立法機關的誠意與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