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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提醒
羊城晚報訊長春高新(000661)今日公告,公司4月8日收到吉林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查,長春醫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長春高新關聯方,自2001年年報起,長春高新未將醫藥集團作爲關聯方予以持續披露,醫藥集團及其關聯方長期佔用長春高新資金未歸還,佔款金額達2974.62萬元。
長春高新公告稱,經公司自查,1998—2003年期間,醫藥集團及其關聯方累計欠款餘額爲2974.62萬元。在收到《責令改正決定書》後,公司董事會立即向大股東及其控制人進行了彙報,針對《責令改正決定書》中所指出的關聯方佔款問題,經發展總公司研究,同意替醫藥集團代爲償還上述欠款合計2974.62萬元,並承諾在《責令改正決定書》規定的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 (韓平)
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