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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報記者受“成龍捐古建一事”啓發,對“異地搬遷”至合肥的古建築進行了介紹(參見《徽州古建“嫁”到合肥來》一文),收到了諸多讀者的反饋。有些讀者對這些“原汁原味”的老房子非常感興趣,打算前去參觀。也有另一部分讀者提出了質疑:古民居“異地重建”是否符合法律和規定?這種做法究竟是保護還是破壞呢?
搬至合肥的“古民居”合法嗎?
源泉徽文化民俗博物館內有七處從古村落裏整體搬遷而來的古民居。當記者問到這些古建的搬遷是否觸及到相關法律和規定時,館長宣繁秋介紹說,“一是收購古建的時間很早,二是這些老宅子基本上是從江西婺源搬遷而來。”而婺源在歷史上屬於徽州府管轄,屬於典型的“徽式建築”。“我們在走訪時發現,除了安徽以外,包括浙江、上海、江蘇、福建,甚至是廣州、雲南等地區的建築都或多或少帶有徽派建築的風格,它們可能會做些局部調整。”
“對古民居的保護從很多年前就已經開始重視了,爲什麼到現在還一直在消失?”宣繁秋談到他在古村落看到的情景,“全部依靠政府的力量,很多老房子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護。政府對古民居進行登記、掛牌,說是保護,其實是封存起來。很多房子被蟲蛀,漏水漏雨,一段時間沒人去就癱瘓了。”
政府會根據房子的歷史、年代以及背景對古民居進行分類,有些被標定爲文物。而另一部分散落的、不被重視的,或者房子非常破的,只要是框架還在,就有人願意出錢買回來,進行重新改造。
“源泉博物館內的幾座古民居,國家並沒有明確下文認定它們是文物,但實際上它就是文物。”宣繁秋介紹說,“對於古民居的保護,我們博物館是可以做這件事的。省文化廳就曾給我們推薦過一些處於斷裂層的老房子,政府就鼓勵我們把它保護起來。”
除去博物館以外,把古民居作爲商業開發用途是否符合規定呢?長期研究徽文化,並從事古民居修復材料生產的李行水告訴記者,現在很多商家宣傳所稱古民居其實很多都是用新材料和新工藝建築而成,配以徽州古建的部分構件作爲裝飾所用。
“異地搬遷”是破壞還是保護?
對於徽州古建被整體拆移至其他地方,到底是對文化遺產的踐踏還是一種保護?很多業內外人士均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很多人質疑成龍,爲什麼要把家鄉的東西搬到國外去呢?這其實是情感上的問題。文物資源和文化遺產是人類共享的,爲什麼就不能建到其他地方呢?”宣繁秋說,“當初成龍沒有把它留在香港,而是建在新加坡,是因爲當時香港政府不夠重視,也沒有條件建設。而新加坡政府積極公關,便得到了這個機會。這也是對中華文化的傳播。”
“利用徽派建築的元素,用一些建築構件重新打造徽式風格的建築,從文化宣傳來講,是可以提倡和鼓勵的。但如果是整體收購完好的老房子,我認爲這種不是保護,是踐踏。”李行水說,如果古民居搬到異地,還要考慮和周圍的環境是否和諧。
據悉,古民居就地保護是業界公認最好的方式,因爲古建築一旦離開了原有氣候、地理、人文環境,單純地進行異地重建,古民居原有的文物價值和承載的歷史文化就會在遷移的過程中消亡,造成對文物的一種破壞。但是也不排除有一些特殊情況。如近些年黃山就針對一些散落在各地不適合原地保護的少數古民居,通過“異地整體搬遷”的方式加以集中保護。
□趙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