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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查詢發現,今年3月下旬起,“鳳凰古城要收148元門票”的“既成事實”開始廣爲傳播。從媒體廣泛傳播到政策實施,隔了不過10余天時間。對一些商戶、旅行社、遊客來說,頗有些“突然襲擊”的味道。
許多旅遊景區是“準公共產品”。不是說景區免費合理、收費不合理,而是不能把景區當成純市場產品,佔山圈水就伸手要錢,或者一聲令下就坐地漲價。
鳳凰古城收148元門票,關係着廣大公衆、遊客和商家的切身利益。如果地方政府確是在乎這些“納稅人”和“服務對象”的利益,在作出收取門票的決定之前,就應該充分公佈有關理由依據、聽取各方意見建議,找到各方“最大公約數”,並給予市場一定“消化期”;正式實施之前,應通過“試運行”等發現問題,以便及時糾偏糾錯。如此,才能減少政策阻力,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時又不失公信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