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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吳少敏)昨日,東莞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進一步降低異地中考的准入門檻。
4月3日,東莞出臺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高中階段升學考試辦法》。辦法規定,在東莞初中就讀,具有東莞初中階段一年完整學籍,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經東莞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住所,持有在東莞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按規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隨遷子女,可以報考中職學校(技工學校)、民辦高中學校和公辦高中學校。
在購買社保方面,今年只需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在4月28日前辦理了社保即可,在廣東省其他地市辦理了社保也符合要求。在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方面,今年只需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在4月28日前辦理並提供證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