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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與政府有關部門建立長期聯繫協調機制,建立重大案件通報制度,組建赴企巡迴合議庭,選派優秀法官審理企業糾紛案件,爲企業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對涉企案件,一律做到快審快結快執行;對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的經濟糾紛,實行訴訟費用緩、減、免;對困難企業申請執行的案件,不預收執行費用;對涉企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企業正在使用的廠房、機器等重要生產設施,不輕易採取扣押、拍賣和變賣等執行措施,確保企業穩定。對確需採取強制措施的,嚴格履行法律手續,就地查封,以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爲宜。(王洪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