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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張家民通訊員董印莊郭家驥】來自吉林省的一名男子,駕駛自制挖掘機幫助他人拆房時,房子突然倒塌砸死一名路人。日前,本市靜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害方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和房主賠償損失。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被告人一次性賠償被害方各項損失17.5萬元。被害方對張某表示了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在施工過程中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張某在案發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具有可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其賠償了被害方損失並得到被害方諒解,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綜合以上情節,可對被告人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