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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維繫社會秩序穩定的重要規則,烏魯木齊市“律師進社區”活動潛移默化地增強了居民的法治觀念,無疑是一種雙贏的模式。但以無償服務爲主、公益性的社區法律服務也遭遇瓶頸。
有業內人士認爲,“律師進社區”活動要想堅持深入地開展,需要有完善的保障機制。“在國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更多的都是商業行爲。”法律專家建議,推動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政府對社區法律服務在資金、場所和人員上給予保證,對參與社區服務的律師支付適當的津貼、報酬。
烏市律師協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分析認爲,應當建立健全律師從事公益性法律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採用政府購買和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對社區律師及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參與信訪、調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務的律師,給予必要補貼,把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以公共服務供給的形式積極主動供給,以主動貼近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服務法治建設,服務社會管理。
據記者瞭解,就現有律師大量擠在高端法律服務市場的狀況,也有人大代表曾多次提交議案,建議政府創造條件,讓爲期一年實習期的實習律師到社區實習數月,爲“律師進社區”活動提供人才資源保障。
烏市司法局局長潘明表示,今後,烏市計劃將律師事務所與社區掛鉤,促進法律服務資源下沉,推行數字化公共法律服務,加大對低收入人羣、農民工、特殊人羣的法律服務供給力度,努力實現社區法治化。推動公共法律服務活動廣泛開展,形成特色鮮明的“律師進社區”法律服務品牌,從而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使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廣覆蓋、高效。“我們計劃對剛進入法律服務市場的青年律師,通過發放辦案補貼等保證其收入,讓青年律師在一定時期內專職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爲社區居民提供法律支持,爲他們多角度、多層次接觸社會創造機會,歷練執業技能,更重要的是培養他們的職業操守和社會責任感。”潘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