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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4月13日,國家電網天津城東分公司在北辰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在北辰區宜鵬園小區開展地毯式用電普查,發現竊電嫌疑戶73戶,當場終止供電4戶,有力震懾了竊電不法行爲,保護國有財產不被侵佔。
電力部門介紹,少數居民和個別企業缺乏法制觀念,存在僥倖心理,在利益的驅使下,擅自破壞計量裝置,調錶竊電,不僅吞噬了國家財產,而且危害了電網安全。更有甚者,提供調錶竊電的“有償服務”,作爲“發家致富”的捷徑,嚴重破壞了供用電秩序。
針對上述問題,城東公司開展了全面摸底普查,充分利用信息手段監控用戶的電量信息,及時預警電量異常,並利用先進的電錶監測和反竊電檢查技術鎖定嫌疑戶,第一時間“精準定位”。同時,積極聯合公安部門協同開展專項行動,全年開展不間斷的用電普查,全力查處調錶竊電的不法行爲。
據介紹,我國《電力法》明確規定竊電屬於違法行爲,按照《供電營業規則》,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並可當場終止供電,竊電者應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本市高院《關於辦理盜竊電能違法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也明確指出,嚴禁以非法手段竊取電能,盜竊電能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盜竊罪定罪處罰。製造、銷售竊電專用工具,經營數額達二萬元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以暴力、威脅方法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電力監督檢查職務,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通訊員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