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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殘聯獲悉,爲使孤獨症患兒能夠得到及時救助,市殘聯和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制定了《天津市貧困孤獨症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貧困孤獨症兒童每年進行康復訓練可獲得人均12000元的救助資金。
《方案》規定,從今年起至2015年,本市對0至7週歲貧困孤獨症兒童提供康復訓練服務,並補貼康復訓練經費。各定點康復機構採取“康復救助卡”的方式,參照國家項目要求,爲貧困孤獨症兒童提供規定項目的康復訓練服務和康復救助。救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經天津市兒童醫院、天津市精神衛生中心確診的孤獨症兒童;年齡0至7週歲;救助對象爲本市城鄉低保、特困救助家庭的孤獨症兒童,或經區縣殘聯審覈批准的經濟困難家庭的孤獨症兒童。貧困孤獨症兒童康復救助標準爲每年人均12000元。
凡符合條件的救助者,採取家長(監護人)申請、居(村)委會推薦、區縣殘聯審批的方式,經市殘聯審覈批准後,向受助對象發放“天津市貧困孤獨症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康復救助卡”。受助對象憑該“救助卡”到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定點康復機構針對孤獨症兒童的需要,制定個別化訓練計劃,開展康復訓練、家長培訓工作。
最新人口統計顯示,目前本市約有近萬名孤獨症患兒。每年12000元的救助金可以滿足貧困患兒接受基本的康復訓練所需要的費用。(記者解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