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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農夫山泉瓶裝水被指“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消息一出,隨即引發消費者對瓶裝水質量的關注。記者昨天走訪本市市場發現,目前,瓶裝水品種五花八門,各類水瓶身所標註的產品標準號也十分混亂。對此,不少消費者表示費解:“怎麼有這麼多標準,看不懂!”“哪個標準能肯定水質?”
記者在本市多家超市瓶裝水區域看到,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瓶裝水有10多個品牌,主要包括純淨水、礦泉水、天然水、蒸餾水、礦物質水等5大類,並且價格不盡相同,以500毫升左右的瓶裝水爲例,價格從不足1元到10多元不等。記者在標籤上注意到,這些瓶裝水所執行的產品標準千差萬別。比如,康師傅天然礦泉水產品標準號爲GB8537,而其旗下的另一款礦物質水顯示Q/14A0240S;與康師傅的情況類似,屈臣氏的兩種水也呈現出不同標準,其蒸餾水的產品標準號爲GB17323,飲用礦物質水則是Q/QCSYL0001S;雀巢優活的產品標準號是Q/AAAG0002S;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爲DB33/383。經過查看,記者發現,各類瓶裝水的產品標準號將近10種。
當記者問及這些產品標準號所代表的意義時,大多數銷售人員表示:“不知道。”記者通過查詢得知,GB8537、GB17323分別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瓶裝飲用純淨水國家標準,二者均爲國家標準;而Q/QCSYL0001S、Q/AAAG0002S爲企業標準;DB33/383是地方標準。業內專家指出,不同性質的瓶裝水出現多種生產標準是必然,但不管產品是執行國家標準、地方標準,還是企業標準,無論如何細化,都要經過安全論證,在衛生部門備案,並且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這樣的產品纔可視爲安全。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隨着飲用水種類的增加,國家飲用水標準交叉、缺失等諸多問題日益暴露,當前國家只對瓶(桶)裝飲用水、飲用天然礦泉水和瓶(桶)裝飲用純淨水制定了國家標準,還沒有規範天然水及礦物質水,這不僅會引發公衆質疑,還會導致國內飲用水,尤其是天然水和礦物質水領域發展混亂。
據瞭解,按照2012年印發的《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到今年底,國家有關部門將完成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的分析整理和評估工作。向健軍表示:“有關部門應該藉助食品標準清理這個機會,完善、整合飲用水標準,讓行業得到有序發展。”本報記者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