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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自曝被逼賣淫四年》追蹤
小瞿的小姑父和表姐夫的部分網上聊天記錄(因涉及個人隱私,部分稱呼有更改)
(小姑父) 20:30:48
那麼小你就這樣帶他去做這個事情你心理(裏)想後果沒有而且帶去做怎(這)麼多年爲什麼不告訴我你心爲什麼怎(這)麼恨(狠)我去年叫你帶會(回)給我爲什麼說小瞿不回家而且爲什麼不告訴小瞿
現在知道錯還說這個人多那麼你不會吧(把)你自己女兒老婆帶去做的
(表姐夫) 20:39:26
現在錯了,說什麼都沒用了,你大人有大量,
(小姑父) 20:44:59
那麼你當時爲什麼不想想我告你而且你們夫妻要做(坐)牢的
(小姑父) 20:45:44
爲什麼你吧(把)怎麼小的人騙去做這樣的事情爲什麼當時後果不去想
(表姐夫) 20:53:08
那也沒辦法,看在我女兒的份(分)上放我一馬,我們這個家就玩(完)了,
(小姑父) 20:54:51
不想提了但是你爲什麼當時不吧(幫)我小瞿想想
(表姐夫) 20:57:57
我有想過,我總覺得她還有個媽要用錢,帶她多正(掙)點錢,
(小姑父) 20:59:50
你還說這樣的話我真去告你做(坐)牢那麼我每次問起小瞿你爲什麼不告訴我
景寧姑娘小瞿從12歲開始,就被大表姐(大姑媽的女兒)以看鞋店的名義騙到了寧波,她沒想到這一切是噩夢的開始。
她稱被表姐和表姐夫強迫賣淫,直到今年年初七才被他們“放出來”,在被騙走的4年裏,小姑娘每天都要接客,爲了讓她接客,表姐和表姐夫給她吃長期避孕藥,即便是來例假,還要給她服止血藥,如果小瞿不願意,他們就打罵她,還要灌她辣椒水……
悲慘的遭遇,最後以長微博的形式在4月11日發到了新浪微博,到前天,這條微博被大量轉發(詳見昨天本報報道)。
在微博裏,小瞿姑娘用了真實姓名,甚至還登出了自己的身份證號碼,發這條微博的是小瞿的小姑父葉師傅,爲什麼要這麼做?
發這條微博是經過全家商量的
葉師傅說,發這條微博是經過全家商量的,也徵得了小瞿的同意,是小瞿堅持要打官司,“告到死也要告他們”。
3月25日,小瞿在姑父等陪同下,去溫嶺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報案。4天后,表姐的弟弟打電話來說想私了,表示願意拿出40萬元賠償。但被小瞿拒絕了。
小瞿的爸爸在2005年小瞿8歲那年,不幸去世,隨後媽媽患精神疾病住院治療,奶奶在她11歲時也離她而去。
就這樣,小瞿成了孤苦伶仃的孩子,小瞿的爸爸有三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小瞿輪流被爸爸的二姐和三姐照看,12歲那年,她被小姑接到了寧波,沒讀幾天書,就被表姐帶走了。
在之後的4年裏,小瞿的親人想聯繫她也聯繫不到,今年過年好不容易回來,聽到小瞿的經歷,二姑媽和小姑媽的心都傷透了,哭了幾天幾夜。
葉師傅說,在發微博前,他仔細問過老婆,“我問她,你們要想清楚,大家都是親戚”,他說“畢竟親情血濃於水”,他擔心這麼“曝光”,會不會影響到瞿家姐妹的感情,“他們經過商量後,決定用這種方式來引起社會注意”。
葉師傅說,決定發微博是3月25日去報案,他們希望警方能把小瞿的表姐和表姐夫抓起來,警方答覆他們取證難度較大,很難抓人,這纔想到了這一“下下策”。
這條微博一直寫了20多天,葉師傅說主要是去小瞿說的地方取證,每取到一點證據,就在文章裏寫上一筆。
最後出爐前,在是否實名註冊和曝光上,葉師傅說大家也做了討論。“她自己同意用真實姓名,講的都是事實”,葉師傅說。我問他們,這樣微博曝光,小瞿以後會不會也受到影響呢?
他們希望這件事平息後,“她能改個名字,重新生活”,因此,在微博所附的照片裏,他們也給小瞿打了馬賽克做了處理。
表姐和表姐夫人間蒸發
但報案後,表姐和表姐夫都人間蒸發了。
就在報案前,小瞿的親人——二姑媽還跟表姐夫在網上聊過,希望他能良心發現,去公安機關自首。
而在小瞿被拐騙的4年裏,小瞿的姑媽們根本不知道小瞿去了哪裏,也找不到小瞿的表姐和表姐夫,“我每年都叫他們把小瞿帶回來,但他們都說她走不開”,小瞿的二姑媽說。
知道小侄女的悲慘遭遇,二姑媽在網上找到小瞿的表姐夫,質問他:“那麼小,你就這樣帶她去做這個事情,你心裏想過後果沒有?而且帶去做這麼多年,爲什麼不告訴我?你心爲什麼怎麼狠?”
“現在錯了,說什麼都沒用了,你大人有大量”,質問得到的卻是表姐夫輕飄飄的一句話,“那麼做就是我一個人錯嗎,你們會找不到我的……”
小瞿的經歷震驚了小瞿的親人們,大家都聲討小瞿的表姐和表姐夫,而表姐也許是不堪壓力提出離婚,於是,表姐夫還給小瞿發短信,說“這幾年都是我在關心你,你生病的時候總是我帶你去看……”希望得到小瞿的原諒。
但這句所謂的“道歉”,對一個已經被傷害的少女的身心,能挽回一切嗎?
這是小瞿親人想問他們的,也是小瞿想得到的答案。
本報記者已經聯繫了法律專家和心理專家,希望對小瞿進行援助。並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
我們同時想告訴小瞿的表姐和表姐夫,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希望你們能夠主動站出來,講清楚事情的始末,如果錯誤已經鑄成,就不要再逃避以免錯上加錯。(記者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