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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已經被免職了,下午還在簽字報銷,被舉報後,眉山市東坡區紀委介入調查,東坡區路政大隊原大隊長趙某等人落馬,趙某因貪污被判有期徒刑10年。昨日上午,眉山市東坡區紀委在其官方微博上一連通報含該案件在內的4起案件,令網友直呼意想不到。
通報的四起案件分別是,潘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並造成交通事故,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東坡區路政管理大隊原大隊長趙某利用職務之便,指示單位財務人員採用虛報支出的手段騙取公款並私分,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沒收財產十萬元。
東坡區路政管理大隊原會計董某在單位領導的指示下,利用職務之便,採用虛報支出的手段騙取公款並私分,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以上三人,東坡區紀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此外,東坡區水務局黃某、王某均因收受管理對象禮金4000元(已主動上繳),被區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在通報的四起案件中,趙某一案曾在東坡區內引起各種猜測,有人稱其受賄上千萬等。辦案人員解釋,受賄上千萬系傳言,涉案金額爲十餘萬。眉山市東坡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公開案件希望能起到更多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今後,紀委還將視案件公開的價值、有無教育作用等,通過微博定期和不定期公佈具有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的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