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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爲中國企業打贏了官司,謝冠斌律師還是坦陳: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內的各種問題確實較多。
“中威客車最初被判賠2000多萬元,是知識產權糾紛中額度非常高的。但我們在工作中更經常遇到的情況與此完全相反:即使侵權者最後被認定存在違法的侵權行爲,被侵權一方能夠獲得的賠償額也非常有限。”謝冠斌認爲,這其實根源於中國目前社會誠信體系的缺失。“知識產權侵權後被判賠,決定因素是侵權者的非法所得,或者是被侵權者的損失。在法制環境非常健全的市場裏,任何一方的賬目都十分清楚,因爲侵權行爲賺了多少錢,一目瞭然。但在我們這兒,很多案件最後都會糾結於‘他雖然侵了你的權,但到底掙了多少’?這是因爲很多企業做假賬,賬目和實際收入根本不符。這也導致知識產權的侵權糾紛裏,難以獲得一個合適的賠償。”
關於賠償額問題,謝律師還認爲,當證據已經明確證明某個被告是一個故意侵權行爲時,就應該加重被告在違法所得方面的舉證責任。如果被告“舉證不能”,法院可以以酌定的最高賠償額爲基數,在三倍範圍內確定最終的賠償額。 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