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德瑪仁青)自2011年至今,貴南縣民政局對該縣部分符合條件的5名烈士子女發放了定期生活補助共2.34萬元,人均4680元。
其中,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卹金待遇且年滿60週歲的烈士子女,每人每月補助260元(中央補助130元、省級補助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