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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違規高爾夫球場“生生不息”的N宗“罪”
解剖高爾夫球場這隻“麻雀”,其病理反映出的,是當前某些領域具有一定普遍意義的通病,即總有人變着花樣繞過政策紅線,爲一地眼前的GDP增長不計成本和後果,這往往給一地發展埋下隱患,尤其是某些地方以擅長與國家政策政令“躲貓貓”爲榮,嫺熟地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把戲的傾向,更不可不察。
據新華社4月15日報道,在陝西省柞水貧困山區縣,一個招商引資而來的“植物觀賞苑”項目,卻建成了國家禁止的高爾夫球場。類似高爾夫球場“穿馬甲”的新聞可謂似曾相識。就在去年,有關部門查處的全國7個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中,不乏以“珠寶城”、“農業生態園”、“山水田園生態旅遊產業園”等名義建設的違規招商項目。
自2004年始,國務院陸續叫停新高爾夫球場建設,然而李代桃僵的高爾夫球場一直“生生不息”,穿着“鄉村體育公園”、“休閒生態園”、“城市花園”等各色“馬甲”的高爾夫球場不時被媒體曝出。權威數字顯示,從2004年至2011年,全國高爾夫球場從170家增至600家,意味着在禁令發佈後全國又建起400多家高爾夫球場。
違規高爾夫球場“生生不息”的“罪行”,最表層的,佔用大片耕地林地、消耗大量水資源、僅供少數人享受,在普通百姓眼裏,一些人視爲身份象徵的高爾夫運動,可謂加劇貧富羣體分裂的“禍水”之一。
浙江溫州高爾夫協會會員中曾被公開查處有20多位處級到廳級的幹部經常光顧高爾夫俱樂部打球,其打球消費超出其正常收入,如果說沒有一條利益鏈條將某些官員和高爾夫球場綁在一起,則實在難以解釋官員何以成了高爾夫俱樂部的座上客。
問題遠不止這些。追問“生生不息”的高爾夫球場,還可以看到,對政令陽奉陰違、頂風違規、“既成事實、你奈我何”的歪風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勢頭不小。
高爾夫運動自進入我國開始,就不是一項單純的體育運動,它的出現最先是爲了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資,其後又與房地產開發有着密切聯繫。一些地方對高爾夫球場青睞有加,認爲對吸引外來投資、提升品位形象、繁榮地方經濟等益處多多,因此對違規建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叫停球場建設和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法規政策打了折扣。
在開發商看來,在沒有山、海、湖景觀的內陸城市,建高爾夫球場是將普通住宅變身豪宅的“法寶”。說白了,開發商是借高爾夫球場之名,行大規模建設高檔商品房、別墅之實。通常的操作程序是,先打着“鄉村體育公園”、“生態園”、“休閒俱樂部”、“城市公園”等旗號拿下地塊,開發時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建設高爾夫球場及高檔商品房、別墅牟利。
如此“先上車、後買票”,打政策擦邊球的做法,緣於違規成本低的巨大利益誘惑。建起的高爾夫球場,如果僥倖沒被追查,則有人大賺一筆;一旦被追查起來,要將土地恢復原狀及再開發,成本高昂,利益裹挾之下,有關部門往往進退維谷,不得不做出某種妥協,違規企業只要繳納幾百萬元的罰款,球場即可“正常營業”。如此收益巨大而違規成本低的鬧劇在各地重複上演,“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的賭徒心態激勵着更多地方“前赴後繼”。而給公衆留下的印象則是,有人可以拿國家政策當兒戲,對禁令可以“選擇性”遵從。這對國家政策的嚴肅性、權威性,無疑是大大的減分。
不能不說,違規高爾夫球場之所以得以“生生不息”,關鍵還是某些地方或部門的默許甚至縱容,給頂風而建的高爾夫球場撐了腰。即使在2011年國家發改委等部委兩次通令整治高爾夫球場之後,依然出現在高爾夫球場開工典禮上,當地主要領導到場祝賀的景象。近年來國土資源部通報的地方違法用地案件中,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佔相當比例,而“地方政府主導的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嚴重”。敢打高爾夫球場主意的開發商也都是“很有背景”的人物,這已是公開的祕密。
解剖高爾夫球場這隻“麻雀”,其病理反映出的,是當前某些領域具有一定普遍意義的通病,即總有人變着花樣繞過政策紅線,爲一地眼前的GDP增長不計成本和後果,這往往給一地發展埋下隱患,尤其是某些地方以擅長與國家政策政令“躲貓貓”爲榮,嫺熟地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把戲的傾向,更不可不察。(劉文寧)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