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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出租車調價所增加的收益全部歸的哥。”16日,北京市交通委透露,《關於加強出租汽車管理提高運營服務水平的意見》將於近期公佈。市交通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曉鬆表示,將進一步改革完善承包金制度,建立淨承包金動態調整機制,定期公佈淨承包金標準。(據《北京晨報》4月17日報道)
北京市的出租車改革,涉及出租定位、運營模式、政府監管、企業主體責任等方面,旨在提高出租企業行業運營服務水平,積極價值不容否定;但真正的亮點似乎並不突出,因爲改革並沒有涉及出租車公司的壟斷問題,而只是空泛地說要“制定承包金改革措施,明確淨承包金含義,規範企業成本覈算,控制企業利潤水平”。事實上,不僅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所謂承包金,也就是“份兒錢”裏究竟都包含了些什麼內容,恐怕監管部門也不一定說得清。
在公衆心目中,出租車公司更像是一個“倒賣”出租車特許經營權的車牌販子,是完全的寄生食利階層;除了收錢,所謂“管理”大多有名無實。政府部門把出租車經營權幾乎無償地交給出租車公司,並由其壟斷;司機自行出資購車,承擔全部運營費用,還要莫名其妙地給出租車公司交“份兒錢”,究竟是爲什麼?出租車司機們說,“關鍵在於怎麼收份兒錢,錢去了哪兒,把這些管住,我們才能真正掙到錢”,這確實很有道理。
“未來出租車調價所增加的收益全部歸的哥。”這看似對的哥權益的維護,其實道出的是“份兒錢”收取的超級隨意性。“份兒錢”似乎完全與成本無關,而僅與出租車公司的胃口有關,並且只能漲不能跌。出租車公司的強勢特徵異常明顯,而這是加強監管也不能改變的;只要這種強弱失衡依然存在,“份兒錢”收取就很難不混亂,“控制企業利潤水平”就很難落實,出租車運價就很難降低。真正的出租車改革,應該更多相信市場的力量既然特許經營權是政府無償向市場配置,爲什麼非要增加一個出租車公司對司機的“倒賣”環節?
打破合法食利中間層的壟斷存在,是捋順出租車市場的關鍵。其實在科技發達的今天,衛星監督、乘客舉報、有進有退等針對出租車公司的監督舉措,完全可以直接在個體出租車司機身上使用,“方便監管”根本不足以繼續說明出租車公司的存在必要。既然個體戶不需要掛靠一個某某公司才能開展經營,並且也未曾鬧出過什麼管理難題和社會混亂;爲什麼出租車個體戶就非得掛靠一個出租車公司,並且月月繳納不菲的“份兒錢”,才能開展經營呢?(舒聖祥湖南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