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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出生的王雪,家住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王雪初中畢業後就在南陽市區打工,2010年在市區一家民辦幼兒園找了份教師工作,過着平常人的日子。直到2012年3月她在市區的一個滑冰場認識了一個叫段強的男人,她的整個生活軌跡就此發生變化。
時年30歲的段強也是南陽人,家有妻小,先後兩次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刑。段強和妻子在市區經營一家小旅館,旅館平時由妻子一個人打理,生意雖說不上紅火但也足夠維持生計。但不安分的段強卻對現狀並不滿足,總嫌來錢太慢,其實他在心裏早已謀劃了一條來錢快的“發財”門道。
經常上網的段強先是在網上學會了開鎖技術,在認識王雪後,對“刺激”生活十分嚮往的兩個人一拍即合,一起在王雪的出租屋內研究開鎖技術,並買來上百把各式各樣的鎖進行演練。
2012年4月,也就是和段強認識一個多月後的一天下午,王雪開始了她的第一次“練膽”。段強和王雪兩人騎車轉到南陽市城邊附近一個破舊的家屬樓院內,段強讓王雪在樓道口望風,他上去偷東西。第一次實施盜竊的王雪很害怕,雙腿發軟,在等了兩三分鐘後,段強從樓道口出來,手裏拿了檯筆記本電腦,雖然筆記本電腦有些破舊且因爲設有密碼沒有打開,最後被兩人扔進了附近河裏,但這次的盜竊經歷卻着實讓王雪感覺到了新鮮和刺激,以後再跟着出去偷東西膽子就大了,慢慢覺得進到別人家偷東西像是上自己家一樣。
段強和王雪購買了兩部手機供盜竊時專用,在市區的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豐田越野車,並糾集無業人員張小勇、陳兵等人,事先安排好分工:選擇無人看管或者看管不嚴的家屬院爲目標,到達合適盜竊的家屬院後,張小勇負責開車、把風接應;陳兵在樓梯口把風時開通手機,王雪揹着裝有開鎖工具的大包和段強一起上樓,在確定戶家沒人後就開鎖進屋實施盜竊,若有人就隨便編個理由趕緊走人。同時規定盜竊錢少時,平均分錢;盜竊錢多時,誰進屋盜竊誰分得多,當然段強和王雪總是得大頭。
在一切準備就緒後,段強、王雪、張小勇、陳兵等人開始了流竄盜竊之路。
段強等人最初的目的地是山東,只因張小勇的一句話:“去山東吧,山東人有錢。”幾人隨即踏上了從南陽到山東方向的高速路,沿途經過河南鄢陵時,幾人從高速路口下來吃飯,便順道去了鄢陵縣城的幾個小區,在連續入戶盜竊四戶人家,盜得現金2000多元錢及少量金銀首飾後離開。
上車后王雪還嘟囔着:鄢陵真窮,也沒有偷到什麼值錢東西。其中一戶人家臥室小孩房間裏有個存錢罐,裏面放的大部分是1元硬幣,大概有100多塊錢,這些零錢王雪在找到後也沒有放過,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這些硬幣去遊戲廳玩正好。
後來幾個人就開始無確定目的地的流竄作案,走到哪兒偷到哪兒,除了河南本地,他們還先後竄至安徽、山東、陝西、山西等地實施入戶盜竊20餘起,盜竊金額達數十萬元。其中在河南信陽息縣、南陽西峽縣的住戶家中分別用撬槓盜得保險櫃兩個,獲贓款達10餘萬元。
2012年7月5日,段強、王雪、張小勇、陳兵從南陽西峽縣盜竊返家途中,在高速公路一收費站被河南鄢陵警方抓獲。
“原來總覺得日子太平淡了,沒意思。我跟着他們盜竊就是感覺好玩、刺激,沒想到竟付出了這麼沉痛的代價,我真後悔。”訊問時,王雪哭着說。
2012年8月10日,段強、張小勇、陳兵被河南省鄢陵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王雪因查出已懷孕被鄢陵縣公安局取保候審。8月25日,該案件移交主要犯罪地河南南陽西峽縣警方進一步偵查。2013年4月3日,經河南省西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段強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王雪有期徒刑十年,張小勇、陳兵等人也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