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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工商寧河分局調解了一起“二手手鐲”消費糾紛,商家將手鐲“以舊充新”賣,經調解,消費者挽回了損失。
近日,寧河縣嶽龍鎮嶽龍村村民吳某,在寧河某購物商場一知名品牌珠寶櫃檯購買了一幅純銀手鐲。在選購的時候只注意傾聽導購人員對於手鐲特點的介紹,接過導購人員遞過來的一隻純銀手鐲,覺得質量款式都不錯,就買下了。回家後,吳某發現另一隻手鐲表面有嚴重的掉色現象,且存在多處劃痕,因此懷疑此手鐲是被其他消費者戴過的“二手手鐲”,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貨,但商家不予解決,於是消費者撥打12315進行投訴。
經調查瞭解,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經營者也未提出異議。執法人員指出了經營者行爲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具體條款以及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經調解,按照商品“三包”規定,經銷商同意退貨款738元,並補償消費者誤工及往返車費300元。(通訊員嶽林春 李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