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閱盡買了問題食品,找商家論理,商家不認賬。那好,找個評理的。送檢,有說服力。但結果出來,顧客傻眼了——全部合格。顧客還是不服啊,明明肉眼、鼻子就能挑出毛病,讓精密的儀器檢驗,一項項指標卻都合格。你說多讓人憋氣!
這可不是瞎編。近日《羊城晚報》報道了顧客在好又多某店買到臭雞蛋的事:記者接報料後實地探訪,買了10枚雞蛋,打開個個是臭蛋。在商場,營業員當衆從貨架上挑出兩枚雞蛋,敲開後頓時惡臭撲鼻。事情曝光後,工商部門將雞蛋樣品送農業局檢測。消費者滿心期待,但結果呢?送檢樣品的外觀形態,以及鉛、鎘、銅、汞、無機砷、六六六、滴滴涕等等,全部符合鮮蛋國標!
若你是當事人,還有啥話好說?除了苦笑還是苦笑。作爲旁觀者,這種蹊蹺事,恐怕要懷疑是否哪個環節出了紕漏或有人做手腳(防人之心不可無啊),比如送檢樣品的身份真假,是否調包等。當然,我們願意相信執法部門的鐵面無私。但問題出在哪兒呢?專家說了,雞蛋變臭往往因爲微生物(黴菌)所致,但時下的鮮蛋國標裏卻沒有這一指標!
真是無語。難怪人們抱怨咱們的食品國標總是選擇性缺席、失明或是“馬後炮”。顧客求證雞蛋的新鮮度,你卻說這雞蛋的農藥、重金屬殘留不超標。整個不得要領,牛頭不對馬嘴。鮮雞蛋不能臭,這是常識。要保證新鮮,就得嚴控微生物,但我們的檢測指標卻偏偏在關鍵節點“脫崗”掉鏈子。更糟糕的是執法部門的機械執法。那麼多顧客買到了臭雞蛋,已是鐵板釘釘的事實,卻偏要去另找樣品送檢,而且要以明顯有缺陷的檢測結果作爲處罰商家的依據。此等執法,看似公允,卻分明讓人覺得似乎有意爲商家開脫。
這讓人想起不久前的河北滄縣的“紅豆局長”一事。井水受污變紅,已引起村民的恐慌,但縣環保局局長硬要說地下水變紅不等於不達標,就好像放了一把紅豆,讓水變紅。結果在輿論的炮轟下,局長丟了烏紗帽。如今想想或是冤案,若送檢說不定真“達標”呢。(摘自《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