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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美國蘋果公司分別被三家企業狀告侵權作出了一審宣判。此次宣判的三起侵權案在立案之初就引發了業界和知識產權界的高度關注。(光明網記者陳暢攝)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美國蘋果公司分別被三家企業狀告侵權作出了一審宣判。此次宣判的三起侵權案在立案之初就引發了業界和知識產權界的高度關注。
最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蘋果公司賠償北京磨鐵數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五十二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一萬元;賠償麥家經濟損失人民幣二十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五千元;賠償於卓經濟損失人民幣一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兩千元。
據悉,北京磨鐵數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麥家、於卓起訴稱,其享有《明朝那些事兒》系列叢書、《風語》、《風聲》、《暗算》、《解密》、《掛職幹部》等作品的著作權。原告於2012年發現被告美國蘋果公司經營的應用程序商店(App Store)在線銷售併爲Iphone、Ipad用戶下載原告享有著作權的涉案作品。蘋果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將原告享有著作權的涉案作品通過網絡向社會公衆提供下載並獲取經濟利益,其行爲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著作權,給原告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蘋果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各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425萬元。
被告蘋果公司答辯稱,美國蘋果公司是一家經營硬件爲主的企業,其產品主要爲Iphone、Ipad等多媒體通訊設備,涉案的應用程序商店(App Store)並非由其經營,而是由其位於盧森堡的關聯企業艾通思公司負責運營和管理,故美國蘋果公司並未參與涉案應用程序的上傳、傳播,也並不存在幫助侵權的情況,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