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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災,社會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團結,“有錢出錢,有人出人”的凝聚力讓人感受着社會的溫情。不過在如何參與救災的問題上,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和討論。比如,熱情的志願者扎堆兒奔向災區,無序中救命通道發生了擁堵;記者過多涌向災區,也會擠佔救災資源,比如空降食品時,兩三個記者擠上飛機航拍,爲了不超重只能少裝食品;還有企業捐贈時,過於強調自己的身份,是不是一種藉機營銷;參與救災貢獻力量,而又不讓人覺得添亂和喧賓奪主,分寸感在哪裏,等等。
我覺得,對各方愛心不要苛責,不要用尖酸刻薄去冷對人家的熱情和熱心,愛心需要呵護。遠離災區坐在電腦前或看電視的人,無權苛責那些在災區冒着風險參與救災的人。即使愛心導致了一些問題,但絕非志願者、媒體人和企業家的本意,比如,奔向災區絕不是爲了表現,前去採訪絕不是爲了表演,捐錢捐物絕不是爲了營銷,而都是出於內心本能的愛和關懷,出現的問題都是行動者非意圖、無意識的後果。
首先要有將心比心的尊重和善意,避免傷害愛心,然後再去討論,怎麼做才能更有利於救災,更有利於災區民衆,更有利於抗災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發生好心辦壞事的尷尬。
跟一個曾在汶川地震期間參與過救災的志願者交流過這個問題,他說,避免尷尬其實很容易,就是要看以誰爲中心。救災,當然應該以被救者爲中心,參與救災者不能只想着“自己做好事”,不能懷有某種“我是在救災”的優越感去行動,而應顧及被救者的尊嚴,被救者的意願,還有被救者的處境、需要等等,設身處地爲受災羣衆着想,謹小慎微地考慮到自己的行爲可能對被救者造成的影響。身處災難中的人是真正的弱者,你的一腔熱情應該以“如何做對救災更有利”爲中心,而不是“怎麼做對自己最方便”。
以誰爲中心?這個提醒很有價值。如果明白了“救災應以被救者爲中心”,就不會只顧自己的熱情而不顧一切地涌向災區;就不會爲了“做好看的新聞”而讓倖存者回憶痛苦的經歷、讓有親人遇難的家庭對着鏡頭哭訴,而不顧這樣做對他們的傷害;就不會不問前方最需要什麼物資、受災者最缺什麼,而只是按自己的需要去行善;也不會亢奮地想在報道中表現自己,而是忠實地履行報道者的角色,真實準確地報道災情,並提供力所能及的救助。
是的,災難當前,我們滿腔熱血萬衆一心,我們發自內心地想要爲救災做點兒什麼,但有必要時刻提醒自己,不要陷入自媚的幻覺中,不要用虛幻的道德感掩飾內心的自私。到底真是爲了幫助別人,還是藉機表現自己?我們要防止陷入那種“自私的愛心”中:借別人的災難,尋找自己的存在感。急於證明“災害發生時我去過現場”,急於宣示“地震發生我們沒有缺席”,急於讓別人看到自己的身影,我轉發了,我關注了,我“點了一根蠟燭”了,我罵紅會了,帶着“以我爲中心”的功名心、虛榮心和道德優越感涌向災區,無意中會給救災製造一些麻煩。
對個人和媒體是如此,對企業也是如此,災難不是企業尋找自己存在感的機會。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慷慨解囊紛紛獻愛心,讓人尊敬。可我們的企業如果在捐贈時更低調一些,弱化自我宣傳的色彩,而更多地以服務於救災爲中心,就不會讓人有不舒服之感了。同時,媒體也應該弱化對企業捐贈的宣傳,不要搞捐贈排名,不要辦晚會讓企業舉着牌子高調捐贈,一方面避免對其他企業造成道德綁架,一方面也避免借救災營銷。很多國家在這種情況下媒體都不報道企業的捐贈,就是避免綁架和營銷,企業做廣告可以買版面,慈善與廣告應完全分開。
越是滿腔熱血地覺得自己是在掏心掏肺地幫別人的時候,越需要警惕和克服被道義感包裹着的自私,善良的人們請共勉,給予對方想要的,而不是自己想給的,纔是真正的善。(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