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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張昕)“非惠州戶籍的家庭在惠州購買首套住房,如果想要申請契稅優惠不僅要出具惠州家庭住房套數證明,還得同時出具戶籍所在地家庭住房套數證明,我現在無法回鄉辦證明,徵收契稅的時間要到了,該怎麼辦?”昨日,網友李女士在惠州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首套房契稅優惠時遇上了麻煩事,在看到辦事大廳內的“申報公告”後,她擔心原本可以省下的上萬元契稅“泡了湯”,只能想辦法回鄉開證明。
現場公告??非惠州籍需回鄉辦證明
昨日上午,在惠城區買了一套120平方米一手房的首次置業者李女士很煩惱,她在市房產交易中心填寫契稅優惠申請時,被現場公告要求提供一份戶籍所在地的家庭住房套數證明,可眼看180天的繳稅期限還差1天就到,這讓她感到很焦急。
原來李女士是江西人,工作地在惠州,買房時提供了納稅證明進行了交易遞件,不過在申請契稅優惠時卻被攔住了,根據辦事大廳內的公告要求,她除了提供惠州市家庭住房套數證明外,還要交一份戶籍所在地的家庭住房套數證明。
“也就是說,我必須回老家辦一份證明,才能按規定享受房價1.5%的契稅優惠,否則就得按房價的3%來交契稅。”李女士告訴記者,爲了少交上萬元的稅費,只能考慮回去老家辦證明,“到時也就多交一點滯納金了”。
實地走訪??誤讀公告無需返鄉
針對李女士的說法,記者於昨日來到了位於惠州市區江北的房產交易中心,在辦事大廳內也看到了李女士所指的“現場公告”,其中的確指出在申請首套房契稅優惠時,非惠州市惠城區籍購房者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家庭住房套數證明的要求。
同時,根據規定,從2010年10月1日起,惠州房屋交易契稅稅率爲3%,但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1.5%的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之前的確需要購房者返回戶籍所在地房管部門開具無房產證明,但現在只要帶齊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件,就可以在辦事大廳內查詢。”對於是否需要返鄉開證明的疑問,辦事大廳內“查檔窗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對於購房者家庭住房套數的檔案查詢已實現了聯網,辦事大廳內就可辦理,無需購房者返鄉開證明。
根據工作人員的說法,記者隨後聯繫李女士在交易大廳現場順利辦理了房屋查檔證明,同時成功申報了契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