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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市日前專門下發通知,要求換屆後領導幹部在工作調動過程中要做到“五不準”。
不準相互宴請接風送行。有關單位和幹部不得藉機以祝賀爲由用公款互相宴請、大吃大喝、贈送禮品或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幹部到崗就任由組織部門安排接送,原任單位和新任單位一律不得接送。不準插手原單位人事安排。幹部到崗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突擊提拔、調整幹部和新錄用工作人員;到崗後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干預下級或原任職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準隨工作調動帶走原單位公共財產。幹部調動一律不得帶走原單位公務用車,所需公務用車原則上由新任職單位在現有車輛中調劑解決;其他辦公設備等公共物品,要認真做好交接移交,真正做到“人走賬清”、“人走物留”。不準突擊花錢,揮霍公款。嚴禁以任何形式突擊花錢,濫發福利、補貼和實物,以及違規購置設備;嚴禁私分、隱匿、轉移單位的公共財產;不得臨時動議決定大額資金使用、項目審批和工程招投標;不得到基層和企業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豪華裝修辦公用房,超標準購置辦公設備。新任領導幹部辦公用房要在現有辦公用房中調整解決;嚴禁豪華裝修辦公用房,不得超標準更新辦公桌椅、電腦和空調等大宗辦公設備。(記者郭猛、宋柏鬆通訊員楊一萍)
(來源:河北日報)